贝内姆捧起马刀来仔细观瞧,只见这马刀虽然刃口有许多细微的破口,刀柄的装饰却很华丽,错银玛瑙的刀柄,配一条染成紫色的缨子,若说价值么,把他的店盘下来都够了。
贝内姆捧着马刀就要往后跑,丁远一把薅住他后脖领提了回来。
贝内姆本来就矮小,被他这么一提就和只大鹅似得,丁远笑道:“怎么,酒饭还没上就要收钱,你们兰提姆人是这样做生意的?”
贝内姆连连道歉,说自己是刚刚被刀的宝光晃了眼乱了心,忘了给客人上饭。丁远将他轻轻放在地上,他连忙放下马刀,摘下熏肉,脚打后脑勺的忙活去了。
不一会儿,熏肉切好,酒水端上来,丁远这些天来大多数时候都以营养膏果腹,偶尔猎到个兔子什么的,也因为没有调料,吃起来没有滋味。
这熏肉为了防止腐烂放足了食盐,配上凉爽的浓啤酒正是人间美味。
风卷残云一般扫光了桌上食物,丁远摸摸肚子,他饭量本来就比常人大,这些天赶路又辛苦,只吃得三分饱,于是拍拍桌子,叫道:“老板,还有什么吃的,再端上来啊。”
贝内姆却不再露头,更不应声。
丁远心里好奇,这老板好奇怪,刚刚一副贪财嘴脸,这时候又玩失踪,倘若自己此时走了,他不是亏了?
不过眼下肚子半饱不饱的正是难受时节,干脆自己起身去到后厨寻了一大块腌肉和面包,这时候他酒力上涌,脚底踉跄,就干脆坐在灶边大快朵颐。
须臾吃完了盘中餐,丁远只觉得脑子里那一股一股晕的厉害,心里暗暗吃惊:“就喝了两杯啤酒,怎么我就醉成了这样?”
他又喊了两声贝内姆,依然无人作答。他心里咯噔一下,闪过一丝明悟:啊呦,我不是被人下了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