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姆森冲锋枪可是美式装备,略懂些战史的齐瑞隐约记得,这种装备,当时的晋绥军会有配备。
相对于土匪们拿的手枪来说,这家伙一分钟的发射弹量可是能高达2
一个弹夹最多3发,只需扣扳机不到一秒就没了。
眯起眼,齐瑞深呼口气,在身边大汉瑟瑟发抖的陪伴下,他先瞄准拿着冲锋枪的士兵。
“噗噗噗,”不停的有子弹打到齐瑞旁边,溅起尘土,正是拿冲锋枪的士兵打的。
齐瑞拿着的步枪是汉阳造,也就是后来人熟知的老套筒。
这玩意,可是清年代时候的老古董,准头差、易炸膛、唯一的优点就是,相对于手枪伤害性大。
“亢”齐瑞调整好状态,在旁边大汉的注视中扣下扳机。
管不了那么多了,你不杀他,他就要杀你,不管以后怎么样,都得先过去眼前这关再说。
视线内,抱着冲锋枪的士兵脑后冲出一股血箭,人跟着就像后倒。
旁边大汉楞住,眼睛直勾勾看着齐瑞,都忘了该躲一下。
齐瑞发现,猛地一脚向对方踢去。
刚开了枪,他这边马上就会成为对方打击的地方,还不躲开,等吃枪子管饱呢。
将对方踢开,齐瑞重新退子弹上膛,借此功夫他眼角余光发现,旁边大汉还是满脸不可思议。
“噗噗噗噗,”他这个方向的中弹点果然变多。
没考虑别的,齐瑞在退了弹壳上膛过后,又将枪口探出去,指向剩下一个士兵。
对方手里两个王八壳子轮流喷火,见拿冲锋枪的人倒了,一个打滚就翻了过去。
这家伙捡到枪,人跟着就躲到旁边的一个石头后面。
忍着,齐瑞就只盯他,没有开枪。
现场也没几个人,独眼龙躲在一个大树后面,时不时探出头冲抗圆木的汉子大喊,“你们他娘的使劲撞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