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她长舒口气,“去哪家?”
“买些酒回家里喝吧,酒吧太贵了。”
“去你家?”
他点头,两只手还插在口袋里。
“也好,”她有些犹豫,“你是不是变态杀人狂?”
“什么?不好意思我好像没听懂,”lala停下脚步,“你是说变态杀人狂?”
“你会把我杀掉然后卖掉我的内脏么?”她很认真。
“也许会哦,”lala思考着向她倾倒,近到可以数清她脸上的毛孔。“我们也可以去你的家,如果你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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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买了五种基酒,她提出帮忙拎一袋。
“很重的,你去帮我开门就好。”lala的绅士让她感到不真实。“他也许真的看上了我哪个器官,眼角膜肯定是不行了,我做过近视手术,这个一定要找机会提一下”,她暗自想。
“你的房间好温馨哦,”lala把东西放在地上,瓶瓶罐罐们发出抗议的碰撞声,“还有白玫瑰,男孩子送的?”又是那副痞笑。
“我送我自己的。”她坐在床上。
才五点,窗外已经接近漆黑,她把炸鸡和蛋糕摆在书桌上,每个盒子下都点了厚厚的草稿纸,油渍沾到任何地方她都会发狂,母亲从来不许她在卧室吃东西,也不许任何人把食物拿进卧室,侄子如果在她卧室吃东西会被父亲直接抱走,她想念他们。
父亲会看到她的床上坐着的lala么?父亲一定又要失望了,说起来父亲其实是被她气死的,第一次发病就是听到她谈恋爱,天下居然有这样的女儿,刚离婚、连工作都没有就想着谈恋爱,太差劲了。
现在母亲一个人在家,看到的听到的也都是负面消息,她要是能跟别人一样争气就好了,像美夕那样,像杜鹃那样,像邻居女孩那样。她应该老老实实过日子,找个好工作,跟普通人结婚,生个孩子,她不能再这样稀里糊涂的过日子。
可是,她究竟错在哪了呢?没有做大家都在做的事,就有罪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