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哈,那是,我叫林尔,你叫林纳斯,这不就是缘分吗?”
“嗯,缘分!一见面就抢我金币的缘分。”
“唉——这话说得,我这钱可不是给我自己的,为了救这个女孩,我雇了好些人才打跑那些哥布林,还折了一个弟兄,总要有个交代不是?”
“嗯,你说的也对,你是在什么地方碰见的赛利亚?”
林尔佯装不知:“原来这漂亮女孩叫赛利亚,真好听的名字,我是在森林深五十里的地方遇见的她,好多哥布林把她围着,当时我正雇佣了十五人去森林找十夫长哥布林的头骨,遇见了就想着把她救下。
这群哥布林真是难缠,他们会一些简单的弓箭,带来不少麻烦,连带着找到的头骨也丢了才救下她,或许受到太大刺激,这女孩晕了过去,晕之前叫了你的名字。”
林尔几句话说得简单,林纳斯却听得出整件事背后的艰难,森林纵深五十里,这个距离不短,算是即将踏入森林内围,稍有不慎就会遇到凶狠猛兽。
“谢谢林尔兄弟,这孩子是一个故人托我照顾的,前几天在我这儿逗留,后来她不见了我猜想她是回城里了,没预料到她独自去了格兰之森。”
“好说好说,哥布林这种低劣的种族,人人得而诛之,若是我们不加干预,赛利亚可就遭殃了,落在哥布林手上不是好事。”
林纳斯手中的酒杯微微颤抖两下,似乎想到什么,呢喃着:“低劣——种族——”
林尔见神情呆滞的林纳斯,伸手在他眼前晃了晃:“嘿——嘿——”
“呃——啊——”林尔把林纳斯喊醒,不过好像脑中的记忆较难消退,怔答道,“林尔兄弟?我们说到哪儿?”
林尔转身把酒壶抱来,又给倒满:“我年纪小两岁,不如就叫你一声老哥如何?”
“老哥——?”
林纳斯的记忆似乎又被牵扯,眼神迷离不清。
林尔自然是有意为之,在剧情中,林纳斯有两个最好的朋友,悲鸣爆发时其中一个不幸身死,杀死他的正是另一个朋友——路易斯。
路易斯杀人之后就消失了,林纳斯心中悲情难抑,决定留在防线给冒险家们力所能及的帮助和引导。
“老哥”这个称呼就是那两个朋友对林纳斯的称呼。
此时林尔叫林纳斯老哥自然触及到了他内心最深处的回忆,难以拒绝。
林纳斯饮尽杯中之物,借这股劲压下干涩的眼睛。
不过失败了,两滴泪落下,落到桌上,碎在灼热的空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