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杂毛狗每天除了吃就是睡,宛如一头死猪,看的麟岚都想把它跟蛮荒妖兽炖成一锅。
一黑二黄三花四白,虽然杂毛狗的品相不好,但是吃了这么多的蛮荒妖兽,本身应该也是一个大补之物了吧。
仿佛看到麟岚看自己的眼神有些不对劲,小杂毛赶紧卖起萌来,疯狂地摇尾巴,在麟岚的裤脚蹭来蹭去的,还将腹部暴露给麟岚。
麟岚看这样的小杂毛,也是揉了揉它的狗头。
谁叫自己毁了对方的临时窝点,现在也就只能将责任负责到底,待在身边。
他其实想过养一只猫的,猫这种生物不像狗这么粘人,但是养熟了会更有成就感。
“小杂毛,你说你到到底是什么品种,这么这么能吃,难道是饕餮不成?”
可是根据天地人三书的《山海经》介绍饕餮其特点是:其形状如羊身人面,眼在腋下,虎齿人手。
跟眼前这只杂毛狗完全不像啊。
杂毛狗见麟岚眼中的不对劲消失,赶紧将赤红毒蛇剩下的残渣也一并消灭了。
“圣主,我们真的要带着这小杂毛吗,我怕养不活啊。”
麟岚也是无奈,南陵凤舞也没有说为什么,只是让自己将小杂毛留在身边,好吃好喝招待着就是。
就跟当初的朱雀圣元引领他去接近霜霜,然后将霜霜留在身边一样,给个信号,然后就不解释了。
“本座让你留着你就留着,那蛮荒妖狼都能养得活,到你这里还能饿死不成!”
南陵凤舞也发现麟岚跟自己说话是越来越随便了,最开始的时候还是跪着的,当现在直接变成躺着了,连动一下都懒得。
夜晚的蛮荒之地温度降得很快,这里属于半干旱气候,稀疏的植物,连找个水喝都困难。
好在以南陵凤舞的修为眨眼间便可横跨整个云溪洲,倒是能给麟岚解决了这个问题。
天地间火属性的能量极其充裕,也造就了这蛮荒世界的整个生态环境都是以火元素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