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在签字费和合同金额上做出了让步,那么肯定会在其他地方提出要求。
比如说肖像权、合同年限等。
“咳咳,他们拒绝了你的违约金限制,而且要求合同的年限延长到五年!”
五年的长约,如果林全身上没有系统,不知道自己未来的发展上限在哪,也不清楚职业生涯是否会毁于伤病的话。
面对拜仁这样豪门递上来的优渥合同,他肯定会毫不犹豫的跟对方签约的。
但是,在身怀系统的情况下,林全对自己未来的职业生涯充满信心。
他知道自己将来只会越来越强,至于伤病的问题,等到他积累足够的积分,兑换到伤病免疫这个天赋之后,就根本不需要担心这个问题。
所以,他肯定不会同意拜仁的这个合约!
五年的时间太长了,等他履行完合同,都到218年了。
到了那时候,这个时候看起来很高的年薪就不值一提了!
以足坛最高年薪的姆巴佩为例,他在222年和大巴黎的续约中,单单年薪就高达72万欧元!
此外还有18亿的签字费和每年至少7万欧元的忠诚奖!
三年的合同累计下来,总金额达到了63亿,平均每年21亿!
林全可不认为自己比姆巴佩差,当然了,这个时候肯定是拿不到这么大的合同的。
但是合同越往后面拖,就越容易拿到高薪,这个道理林全还是懂的。
所以他不能接受拜仁的长约,合约签的越长,对他而言损失越大。
如果拜仁能够接受一年一签的话,那就再好不过了。
只可惜,对于任何豪门而言,这种合同是不可能接受的。
除非是面对那种年龄太大,状态随时可能下滑的老将的时候,才会拿出这种一年一签的合同。
其他时候,尤其是对待球队内的核心球员,他们都巴不得用十年八年的长约把对方彻底锁死。
若真的一年一签,队内核心随时都有可能跑路,这让他们怎么建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