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我喜欢文化人的痛快(求追读)(2 / 4)

午后的咖啡馆显得很是幽静

不过,却是迎来了几个不速之客,几个膀大腰圆的白人大汉,每个都是留着两条花臂,甚至还有一个光头,连自己的脑袋顶上,都纹着些沈墨看不懂的符号。

当初还在华夏的时候,沈墨的那位奇葩女友,就嚷嚷着要纹身,喊着这是一种文化。

不过到了漂亮国,沈墨才知道,人家这边,很多家长都还秉持着“自家孩子纹身,先打断手脚的想法。”

这次野狼会来的是拉蒙,他是听马库卡描述过阿鲁的形象的,见到沈墨和阿鲁两人悠闲的在喝着咖啡,很是热情的迎了上来。

“你就是野狼会的老大?”

看着拉蒙直接坐到了自己对面,沈墨明知故问道。

他既然有底气来,自然也是认真的收集过野狼会的情报,肥仔鲍勃虽然和野狼会会长名义上以兄弟相称,但并不是亲兄弟。

要不然沈墨断然不可能在这个时候,以自己的真身,来见野狼会的人,把自己暴露在这些人的身前。

“这位”

“沈墨!”

“沈公子,今天我家老大有事儿要忙,特意拜托我来见您!”拉蒙姿态摆的很低,他本身就是那种笑面虎的性格。

并不介意在人面前低声下气,但当他发现对面是自己能够惹得起的人,定然会毫不犹豫的冲上来啃上一口最肥的肉。

二当家,倒也不是不行,沈墨撇了撇嘴,心中感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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