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平也没抱指望,立刻道:“那如果我想买下徐峥的份额,于老板能不能行个方便?徐峥有35%,无论在谁手里,比例都是划分好的,影响不到你们的业绩。”
这35%,是指扣掉发行费等之后的利润。
那发行方是谁?自然也是99了。
比如《港囧》票房10亿,归制作方的一般在3亿左右,35%就是1.05亿,已经很大方了。
但徐峥明显不满足,董平才过来说话。
“是这个道理,关键是你当着我的面挖墙脚,我很不爽,没得谈!”
“徐峥和你们签的不是包身工,我们合作有什么不行?我是冲着于老板的面子才来解释一声,否则我们直接合作,你也追究不了什么。”
双方火药味渐浓。
董平道:“你们只是签了第一阶段的合同,《港囧》什么都没落实,只有个框架,我甚至可以掏违约金,自己开戏!”
“你恐怕忘了版权!”
于佳佳哼了一声,道:“版权在我手里!”
“换个名字就好了,我也懂法的。”
“换名字观众会认?大家冲着三部曲才来的。”
这里说一下:《泰囧》的全名叫《人再囧途之泰囧》,所以在现实中才跟《人在囧途》打官司,但《港囧》就叫《港囧》,不涉及版权。
不过现在99投资,自然奔着三部曲去的,片名还是叫《人再囧途之港囧》。
董平的意图很简单,就是要分一杯羹,与徐峥、宁浩合伙办公司,他不觉得这是挖墙脚,99还限制人身自由了咋地?
人家去别家当股东,你都不让?再说就算当股东了,也可以继续跟99合作。
他亲自来说明,只是希望不要搞的太僵,娱乐圈干嘛喊打喊杀的。
争执了好半天,于佳佳似乎妥协了,道:“算了算了,这样下去只能两败俱伤,大家是为了赚钱,别最后连钱都赚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