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按照他书中提出的概念实施,那么将来各县、各州的司法权将从县令、郡守手里收归国有,而中央廷尉为最高法院,在各地设立分院。
并且国家将再设立两个监管部门,一个监管部门查官员问题,另外一个部门核查地方断案的遗漏。
听起来是不是耳熟。
就是公检法。
但实际上在古代它的名字叫三司。
是的。
沈晨不是在抄后世作业,而是在抄的隋唐以后,到宋朝的作业。
从隋文帝开始,死刑权力收归中央,并且设立三司,所有地方上的死刑都必须经过三司和皇帝审核批准,否则决不会执行。
也就是说,公检法的存在从隋唐之后就已经有了,只不过皇帝的权力依旧无人限制。
隋唐以后,除了皇帝可以乱杀人以外,在地方上再像汉代这样,随便一个县令太守就能灭人全族的事情,已经少有发生。
世家大族没落其实也是从这之后开始。
人们都说科举终结了世家。
可在隋唐之后,世家大族再也不能像汉代这样,靠着一人成为朝中高官,家族在地方胡作为非,肆意收拢奴仆,杀戮民众。
当中间权力被朝廷收走之后,他们也就变成了没有爪牙的老虎而已,虽然还是庞然大物,底层百姓依旧惹不起,但终究再也不复今日这般肆无忌惮。
因而沈晨并不是在搞什么人人平等,也不是在搞什么人权至上,只是在向隋文帝这样一位伟大的千古一帝进行学习,在大范围上保护底层百姓,即便不能杜绝,可至少能很大改善这种局面。
而唯一与隋文帝不同的是,沈晨更进一步,希望能够限制皇帝乱杀人的权力,同时也希望“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句话不再是个空谈,仅此而已。
因此沈晨的最终目的,其实是在抬出隋唐以后的公检法,让原本视大汉百姓如草芥的世家大族,高门权贵,在法律面前,变得人人平等,从此再也不敢肆意对底层人进行残害。
只是在周不疑看来,他提出的概念和想法,还是太先进了,让他有些惊惧。
底层百姓害怕权贵是因权贵势力强大,可以随便杀他们。
黄浮做东海相,触怒他的人“无少长皆考之”。荀昱荀昙兄弟做地方官“纤罪必诛”,史弼做平原相,一太学生触怒了他,“弼即箠杀赍书者”。
太守权力实在是太大,而这些权力又会包庇他们的家族,让他们的家族在地方为非作歹,随意欺压百姓而不会被处理。
而沈晨抛出《人论》仅仅只是个开始,继续下去,将会让世家大族在底层百姓面前不再有威严,底层百姓不惧怕世家大族的时候,那么世家大族就会感觉到恐惧。
这也是在掘世家大族的根。
沈晨的论调必然也是与天下当权者为敌。
当一个世家大族不能再随便杀自己的奴仆,欺压自己辖区百姓的时候,那它存在的意义是什么?
曹操如果不能再像以前那样随意屠城,那他手中的权力还要了做什么?
所以沈晨的这些论调,在他们眼中肯定是形如废纸。
但沈晨却觉得,汉朝是个野蛮的时代。
隋唐的制度与之相比,进步了太多。
常言道领先一步是天才,领先十步就是疯子。
可沈晨认为,汉代和隋唐都是封建王朝,它们没有本质区别。
因此即便从汉末公元2年,进步到公元581年,这项制度领先了将近四百年,大抵也不至于立即让国家崩溃。
而且他也没有失心疯到现在就发表,而是打算先研究研究,与刘备诸葛亮他们探讨探讨再做计较。
毕竟相较而言,刘备可从没乱杀过无辜,总共就杀过三个大臣,一个彭漾鼓动马超造反,一个刘封对关羽见死不救,一个张裕散布谣言。
除了最后一个张裕可能罪不至死,另外两个基本是死有余辜了。
所以沈晨即便在书里指责了刘备的老祖宗,大抵他也不会过于生气,到时候大家好好商谈推广沈晨书中的律法以及规章制度就是了。
除此之外,还有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