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桑没有在乎瘦猴在他点着熏香的办公室里留下的酸臭味,在他看来,要是瘦猴身上没有那味道才叫奇怪。他们那些底层的混混别说洗澡了,有的甚至连鞋子都没得穿。
不过,今天过后,他应该就能吃上饱饭,有一身新衣服了。这是他给霍桑带来情报的奖励之一。
从134年起,到164年。已经过去了整整三十年,他没有忘记那个在他年轻时来到他办公室杀了所有人,还险些将他活生生打死的猎魔人。
一刻都不曾忘记。
现如今,他已经有了儿子,自己也已经有了六十二岁。这样的高龄,他本可以退休,将位置让给他的儿子,‘霍桑二世’,但他没有。
老霍桑很清楚自己的儿子是个什么德行。
如果说他是个残暴无情,且具有虐待倾向的人渣。那他的儿子就是个加强版的混蛋,比起他老子有过之而无不及。最关键的一点是,老霍桑知道,他的儿子永远不知道什么不能做。
而他清楚。
他将报纸整齐地叠放好,放在一旁。随后打开自己昂贵红木书桌的抽屉,从中抽出了一叠厚厚的文件。它们是房契,银行存款证明,还有一些人‘自愿’写给他的欠款保证书。
老霍桑从中抽出了一份,他数都没数,彷佛对那文件的位置了然于胸似的。
上面白纸黑字的一句话,简短,但写的清清楚楚。
“本人沃波尔·罗尹,于148年11月7日将教主广场三栋房产抵押给阿尔方斯·威利先生,抵做赌债。”
一句话,上万克朗的钱便凝聚在了这一张文件之上。老霍桑看着这份文件,眼神深沉。他伸出右手,食指屈起,在敲击了桌面三次后,办公室的门再次被打开了。
一个精瘦的男人走了进来。他很高,秃顶。胡子刮得干干净净,两只手的指甲修剪的整整齐齐。衣服上没有任何装饰,只是一套再简单不过的市民常服。
“利剑团的人呢?”老霍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