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胜男眼珠一转,打趣道:“剑雄公子出身名门,英俊潇洒,并且家中还未娶亲,却是比臭金鱼强多了!”
剑雄道:“姑娘莫要开玩笑!”
厉胜男做出垂泪的表情:“难道公子觉得奴家貌丑?还是嫌弃奴家是魔门出身?亦或觉得奴家与人有私情?”
厉胜男往日均是豪气做派,从未有过这等“绿茶”的模样。
只不过作为阴癸派弟子,耳濡目染之下,早就已经学的七七八八,如今初次试验,惹得剑雄面红耳赤。
厉胜男觉得有趣,乘胜追击。
“公子若是怀疑奴家不贞,奴家为表贞洁,这便去……”
一般而言,后边紧跟“跳崖”,可厉胜男不是一般人,而是天魔女。
“奴家这便杀了李瑾瑜,表示与他绝无私情,公子且看我拔剑出招!”
剑雄从小到大,何曾见过这些,况且剑雄虽做男装打扮,实则是女子。
却是剑尊唯有剑雄一个女儿,为了方便管理铸剑城,便对外宣称剑雄是自己的儿子,剑雄也一直做男装打扮。
普天之下,知道这个秘密的,不超过五个人,厉胜男自是不知。
由于自幼做男子打扮,剑雄装的实在是太像,就连赛华佗这种神医,也只觉得剑雄有些娇气,属于男生女相。
赛华佗本身也属于俊美人物,对此早已习惯,下意识忽略那些疑点。
精通炼神的靳冰云,只是刚刚接触到剑雄,对此也没有半点察觉。
厉胜男、姬冰雁、江玉燕之类,就更加不知道了,对此全无怀疑。
剑雄急的手忙脚乱,心中大骂李瑾瑜是个混蛋,你们俩打情骂俏,把我牵扯进去做什么,你还敢在这儿看戏?
我什么情况,别人不知道,你难道也不知道么?赶紧过来阻止啊!
你还在看戏!
还特么一边喝酒吃肉一边看戏!
剑雄心中恼怒,但老实厚道,不会顺势演戏,只能不断地劝厉胜男。
众人见此,哄堂大笑。
就连靳冰云,也露出了笑意。
经过厉胜男插科打诨,场面变得热烈许多,众人喝酒吃肉,谈天说地,偶尔拿起瑶琴玉箫,奏起清风的曲调。
不需要任何的乐谱,也不需要任何的技巧,完全就是清风明月的流露。
山间之清风,林间之明月,乃至于杯中的美酒,篝火上的烤肉,全都是生活的一部分,全部都值得享受。
喝到最后,就连靳冰云赛华佗,都带有三分醉意,身上笼罩一层酒气。
数百丈的巍峨高山,让一个喝醉的人坐着轮椅下去,无异于谋财害命。
莫说是赛华佗,就算是无情,也不可能在这种情况下安全下山。
好在李瑾瑜看似醉酒,实际上是步醉心不醉,踩着让人心惊胆颤的踉跄脚步,却安全把赛华佗带下了山。
一路之上的惊险,远比蹦极攀岩翼装飞行来的刺激,赛华佗只觉得心蹦到了嗓子眼,却又有无与伦比的畅快。
从小到大,他从未经历过这些。
无论是慈爱的师父,还是忠心耿耿的仆人,都只把他当成残疾人对待。
对他有无微不至的温情,让他远离一切外来危险,使得生活平淡如水。
李瑾瑜不拘世俗,恣意张狂,反倒让他感觉到了异样的新奇。
这是从未体会过的感觉。
这是从未有过的刺激!
这种感觉
——真不错!
赛华佗却不知,李瑾瑜过两天准备踢蹴鞠,让他当守门员……
又是一万四千字,最近也太勤奋了,吃点好的奖励一下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