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五十三章 所谓光脚不怕穿鞋的(1 / 4)

如此辩合,应该说公孙玲珑是对得起自己的姓氏的,真就把诡辩贯彻到底……也难怪现在但凡讲究一点的百家门派都不愿意和名家辩论。虇

辩赢了没什么好处——赢个名声已经不咋地的名家,赚不着什么面子,而诡辩论题又无法增进学识,也赚不着里子。

反倒是辩输了得搭上自己的名望,给名家当垫脚石……

书归正题,连赢七场的公孙玲珑得意的摇晃着手中充当折扇使用的面具,倚靠在一匹纯色白马旁边,依旧是那副故作姿态的扭捏模样,令在场的儒家弟子看的很是火大——既是辣眼,也有闹心。

不过公孙玲珑并不在乎儒家弟子的怒目而向,她觉得自己已经赢了。

在第七场辩合,公孙玲珑便搬出了祖传的“白马非马论”……以及一匹据她说是祖传的白马,并以此轻松的取得了胜利。

正如当年先祖公孙龙轻松辩倒孔穿一般,她再度拿回了公孙家失落的荣耀!

甚至她也用了楚王失弓之事来反驳儒家弟子!虇

此时此刻,恰如彼时彼刻!

公孙玲珑确信自己一定可以追随先祖的脚步……

让公孙家再次伟大!

一想到这,公孙玲珑那张大嘴的嘴叉子就止不住的往耳根子后面咧。

接下来,她不准备再换辩题,打定主意靠着白马非马彻底拿下胜局,让儒家再次败给名家。

伏念和自己的师弟颜路对视一眼,颇有些相顾无言。

说实话,面对这种局面他们没什么破局的方法……或者说他们有,但是不方便用。虇

经过那么多年的研究与反省,所有领教过名家诡辩的门派都领悟出一个道理——面对诡辩,讲道理是最没用的行为!

想要赢,你就得比名家的人更不讲理……或者也可以选择亮拳头,用讲物理的方式。

就像是公孙龙固然可以辩赢百家高手,面对不和他争辩的守关兵卒,却也必须乖乖交钱。

举报本章错误( 无需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