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孽徒(2 / 4)

魏颉痴痴的呆立半天,直到许灵霜再度呼唤自己时才又回过神来。

“大哥哥,你怎么了啊?”许灵霜疑问道,“你的眼睛怎么红了?”

魏颉随意揉了下眼睛,强笑道:“呃,天气太干了,有点容易流眼泪……那个,我姓魏,名大胆。”

许灵霜在心里默念了一遍这个显然并不怎么好听的名字,抿了下嘴巴,甜笑道:“那我喊你‘大胆哥’好不好?”

魏颉心下肯定道:“这个好,她若是执意要喊我作大哥哥,那我可真受不了了。”

便点头应道:“行啊,你就这么喊我吧。”

魏颉又与老班主许秋山简单攀谈了一会儿,得知他们一伙人原来也要往西边走,正好和自己顺路,他本就对那个名叫许灵霜的俏姑娘留存有好感,便提议与众人结伴而行,整个滇戏班子都对魏颉心怀巨大感激,岂还有推辞拒绝之理?

一路上,青衫年轻人跟随着滇戏班子在各地街头搭台演出挣路人赏钱。

魏颉可从来没有唱过戏练过曲儿,自然不可能与他们一同登台去表演,正所谓“台上一刻钟,台下十年功”,这东西啊,决计速成不得,否则丢的不仅仅是戏班子的颜面,还会影响到滇戏这一著名戏种的口碑声誉。

台上虽然没办法亮相,台下总归还是能学点什么东西的。

唱滇戏最关键的就是“嗓音”这一环,班主许秋山不止一次称赞魏颉的嗓子好,天生的温润如玉,是个十足的唱戏材料。

魏颉从未觉得自己的声音都多么好听,从小到大头一回被人这样夸,情不自禁的有些飘飘然忘乎所以,被老班主连哄带骗着开始努力练习一些容易上手的曲子了。

一颗三尺玲珑心足有百多个机窍,所以魏颉学任何东西都远比常人来得迅速快捷,他和滇戏班子一同赶路的这十来天里,靠着极强的领悟能力,将唱戏的一些基本功以及最经典的几首曲子都练得滚瓜烂熟了。

一众“同门”弟子悉对其崇拜万分,毕竟光是那点儿东西,他们当年练的时候就不知吃了多少苦头,下了多少苦功才算勉强学会,说得难听点,有些练了好几年的人在基本功这一块,都没有魏颉这个“新手”来得扎实熟练。

用老班主的话来形容,魏颉实乃天生天赐的“戏骨”,绝对是属于那种老天爷赏饭吃的类型。

魏颉并没有透露出自己身负仙家神物“三尺玲珑心”这件事情,他向来脸皮并不薄,也就心安理得地将众人对自己的那些夸张的赞誉通通消受了下来。

一路上,班主的宝贝女儿许灵霜每天都想着各种稀奇古怪的法子和魏颉聊天,有时候实在黔驴技穷不知道该聊些什么了,便傻兮兮的没话找话,比如说“今天的天气真好,大胆哥你觉得呢”,再比如“大胆哥你身上的这件青色衣裳真好看,是自己买的吗”之类的废话,魏颉还算挺喜欢这个生就了一对水灵大眼睛的小丫头,也乐得与她天天没话找话聊。

每日中午饭点,许灵霜必生拉硬拽让魏颉坐在自己的身边,还特别殷勤主动地往其碗里夹一些好的肉菜伙食。

每当有嘴欠的弟子发出“啧啧啧”的声音时,这个嗓音软软的小丫头总会梗着脖子大声辩解:“你好好吃饭行不行啊?啧什么啧,口水都飞出来了,脏死了!这些肉本来就是大胆哥花钱买的,我夹给他点儿怎么了?”

每每到这时候,素来当惯了“老好人”的班主许秋山就会深埋着头,用力往嘴巴里扒拉煮熟的大白米饭,只字不言。

大家伙儿在一起的日子堪称其乐融融、和和美美,不多几天,已快走出贡章郡了。

这一天傍晚,滇戏班子辛苦演出完今日的戏剧曲目,准备收工回摊的时候。

变故发生了!

有五十余匹铁骑从远处匆匆行来,马蹄阵阵,气势汹汹。

为首之人身穿华贵织锦绣袍,胯-下骑乘着一匹毛色纯正的神骏黑马,可谓派头十足。

几十名雄赳赳气昂昂的霸气骑兵跟在那位一看就身份不俗的锦衣男子后头,将所有围观看戏的百姓都喝退散开了。

此间除了滇戏班子的众人外,就只有几十匹壮实高头大马,以及骑于马背上的朝廷士兵。那些士兵个顶个儿都是精强马壮,腰际佩有精良的官刀,背上搭挂强弓劲弩,着实威势不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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