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好久不见啊(3 / 4)

孟钰轻轻“嗯”了一声,低下了头,沉着嗓子道:“剑乃兵戈之物,落剑,即须求和停战、割地退兵……魏老弟,此种说法,荒谬吗?”

魏颉身为曾经的濠州落剑城搁剑塔地位最高的一员“守将”,理所当然的对此等说辞典故无比熟悉。

两年前,无上剑仙李太清的佩剑“青莲”被其好友杜擘失手打落人间,刚好就掉在了濠州名地建阳城中,大禹王朝的年轻皇帝嬴勾听信了奸相祁密的谗言,先是将建阳古城改名为了“落剑城”,后又以“顺应天神旨意”为借口,主动罢战讨和,与北方天烛国签订了极其不平等的条约文书,割让了包括碎肉、止息、广陵在内的六座边关雄城,令无数平民百姓流离失所,沦为异国番邦之人的奴隶。

“自然是荒谬绝伦!”魏颉咬牙切齿道,“小皇帝固然昏庸无能,但此事件背后真正可恨的家伙,却是那个‘天下第一狗贼’祁密,若非是那厮用妖言妖语蛊惑了当朝天子,那等匪夷所思的可笑说法焉能成立?”

“是啊,若非有那祁密当权,天子何至于签下那般丧权辱国的割地文书?!”孟钰情绪跟着激动起来,“两年前,得知六座城池被白白割让给了天烛国后,我独斟独饮了一夜,酒醉后胡乱说了一句‘宰相肥而天下瘦’,那句话多半是被天启城中祁密的眼线听去了,从那之后,我在朝中处处受到针对和排挤,官职也是一跌再跌。直到半年前,皇帝为了接迎静净寺前任方丈甘霖禅师的尸骨入宫,大肆铺张浪费、劳民伤财,我一纸上书加以谏阻,却因此被祁密抓住了把柄。最终我虽勉强苟全了性命,却也被贬官至此,做了这秦淮城里的一个小小七品知县。”

说罢狠狠往嘴巴里灌了一口酒。

魏颉义愤填膺,猛地捶了一下栏杆,瞪眼怒骂道:“祁密那个猪狗不如的畜-牲,当真伤天害理到了极点!”

蓝衣孟颖川低头默然良久,蓦地抬起脑袋,咧嘴笑道:“古今多少能人异士尚且都怀才不遇,有几个运气不好的甚至连身家性命都丢了,我孟钰不过是遭了些许贬谪而已,又有什么干系呢?与其待在天启城里处处受人掣肘,还不如官小来得快活自在……君子固穷,当安之、乐之、去之,无怨无悔也!”

说着便高举黄酒酒坛,“来,魏老弟,且饮!”

“好,咱们喝个痛快!”同样怀才不遇的魏颉亦举坛高声叫道。

过不多时,两大坛醇浓厚重的美酒就都已见了底。

魏颉今番兴致着实不浅,故意不用体内的本命真气震散酒意,就让自己保持着那么一个“醺醺然”的微妙状态。

那个儒士孟颖川却是醉得厉害,满脸通红,大口喘着粗气。

也不知怎的,那名瘦弱书生忽然间挺胸昂首,抡起一条纤细恰如筷子般的胳膊,“嘭”的一声,大力捶打在了结实的墙壁之上。

魏颉微微讶异,忙问道:“颖川兄,何故如此啊?”

“魏老弟,莫要管我……今日我要捶碎这座黄鹤楼!”

孟钰显然已是酩酊大醉,毫不吝惜自身力气,一拳接一拳地猛砸着墙面,他一介文弱读书人,贯来便是手不能挑、肩不能扛的,未有半分修为在身,纵然打得再费劲,也不过是徒劳无功的捶下些许墙皮墙灰罢了。

那两个跟随孟钰一起登楼的年幼儒童,看着主子酒后握拳擂墙那半分不像个读书人的疯狂行径后,无不摇头叹气,更有一名小童摆了张难看的臭脸,低声念叨了一句:“这家伙又醉得不轻……”

儒士孟颖川胡乱捶打了半天墙壁,拳峰肿胀-破损,气喘吁吁如老牛耕地,稍微缓了一缓,胸口意气涌上心头,忍不住即兴吟诵起了临时创出的诗句:“百尺高楼已捶碎,黄鹤仙人无所依。”

转头看了眼自己带上来的那两名脸色奇差的侍童,舒朗一笑,接着大声言道:“一州笑我为狂客,稚童往往来相讥。”

魏颉知其醉酒吟诗难能可贵,有意将此诗句留存于世,便御出了袖中的冰塞川、雪满山两柄细小飞剑,小剑挟风舞动,在西面墙壁那朵巨大莲花旁,将孟钰的诗一个字一个字的工整纂刻了上去。

醉眼惺忪的蓝衣儒士孟颖川瞧到魏颉御剑在墙上刻字的那一幕,略微吃了一惊,脚下终于支撑不住,软塌塌的瘫倒在地上,四仰八叉,整个身子摆成了一个“大”字。

举报本章错误( 无需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