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四章 光天化日(2 / 4)

当然,那种想法还不至于让魏颉从此变得嚣张跋扈,一派“老子天命之子谁敢动我”,赶着投胎的作态,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行事风格的倒也不是这么容易发生迅速改变的事情。

其实部分影响也是有的,比方说魏颉就是因为坚信娑婆境里冥冥之中必有机缘一事,才会放弃了出手杀死二伯父的念头。

韩骧那厮求荣卖国与天烛贼人秘密勾结私通,固然是奸诈可恨千刀万剐尚且不足,但无论怎么说,他终究还是魏颉的长辈二伯父,曾经给魏颉打下了最基础最根本的拳脚功底,有百尺高楼平地起的筑基之恩。

身为侄儿这一辈的魏颉虽十分恼恨,韩骧当年暗中用尸骨魔气冲刷自己修行习武的本命根骨,害得自己在一阶筑身境止步徘徊了整整一十五年,甚至久别重逢后还往饭菜里投下了要命的冰残剧毒,企图来一场杀人不用刀不见血的残忍谋害。

但仔细想想,若是没有二伯父如此狠辣戕害,自己早年间就有了武艺和修为底蕴在身,三年前多半就陪伴着父亲魏魁一同战死于少咸山碎肉城了。

纵然侥幸没死在城里,也绝不会甘愿困于区区一座搁剑塔,定然早就提着长剑、握着长枪跑去蓟州边境杀贼替爹爹报仇了。

若是不在搁剑塔当守将待够两年,就断然遇不到天庭剑仙杜擘、周云纤和李太清了,那么之后的所有奇遇福报就都与自己无缘了。

魏颉本就是个宽心善良、大度能容的好男儿,颇有江湖豪侠那种“无惧天下人负我”的霸气胸襟,要不然那晚家中府邸被一伙“兄弟”纵火洗劫后,他也不会心甘情愿把家财悉数拱手相送,并独自一人离开了。

既然眼下机缘恩泽广进,日子活得算得上是苦尽甘来,那么韩骧这个奸邪之徒杀不杀也就无所谓了,毕竟小王爷耶律望河已死,天烛国南院大王耶律镇江多半近一两年里不会轻易发兵南下,金梁、琅琊双王的天大战事一时半会儿打不起来,自己也就毋须再多担忧操心什么了。

不论是藩王王战还是两国国战,这里头都暗地里牵扯有极多极复杂的变化因素,魏颉自觉不是当军师的材料,远远比不上那位负责给金梁王嬴昆出谋划策的谋士贾流,绝没那点足不出户就可知天下大事的超凡本领和长远眼光,一人之力又过于渺小微乎,修为境界实在还低浅孱弱得紧,远远比不上那位一人即可匹敌万马千军的大伯父东方梧桐。

既然文、武两方面都不怎么行,那种动辄万人给你殉难陪葬的事情,自己就少掺和掺和为妙了。

这世上,每一个人生下来的使命都是不同的。

像那位剑神又兼剑圣的公鸭嗓老头嬴秋,作为前一世宇内无敌的天庭白虎帝君白佥,这一世明明可以逍遥自在轻轻松松,却偏要自我添加各种负担,做起了什么“江湖守门人”,逼得每一位人间陆地尘仙该飞升的飞升、该身死的身死。

魏颉自然明白自己并没有那般壮哉山河的气概和武力,没办法独力撑起一座英雄豪杰遍地的浩瀚天下的脊梁骨,但他也心知肚明一点,自己虽年纪尚轻、修为尚浅,但犹有属于自己的一座“江湖”要来守上那么一守。

在这座其实并不怎么大的江湖里,有父亲也有母亲,有恩人也有仇人,有强者也有弱者,有萍水相逢的姑娘,有志气相投的朋友,还有一个这辈子多半都不会有什么出息,连突破一阶筑身境都是奢望的结义好大哥。

魏颉永远也不会忘记,那日在莫愁江畔,那位姓万的酒铺小老板对自己说的那句话——“我这辈子就算啦,这座江湖,你替哥哥闯上一闯!”

魏颉不止一次自我告诫,自己若是不他-娘的争口气闯出点足够响亮的名头来,那以后还怎么有脸去见那位好大哥?怎么对得起大哥请自己喝的那几坛子秘酿桃花酒?

守好自己的这一方江湖,是这名二十岁的年轻人当下最想要做好的事情。

出淮南道后,魏、许二人骑马行至剑南道的界地,来到了王朝唯二异姓藩王,“黔王”夏阖的分封州府。

益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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