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好似与强横无匹的敌人对战,纵使你眼力绝佳,把敌人的一招一式通通看透了又有什么用场?能把敌人出手的招式全部躲开或是防御住吗?做不到的!
心窍玲珑的天才魏颉同样在对待这段感情上面感到无能为力。
如果说魏颉在习武练功甚至偷师方面是个绝世无双的千年大天才的话,那么他在处理和女子的关系这方面,就是个彻头彻尾的“大废物”、“大傻子”,蠢得不能再蠢,笨得不能再笨了!
他也是在许灵霜用“质问”、“责备”的语气跟自己将事情完全挑明了以后才后知后觉的意识到自己已亏欠小霜儿太多,正如自己亏欠小丫头卜倩一样。
人生就是这样,早早的欠下些当时根本没法意识到的错误,等发现错误并打算去纠正的时候,才察觉已经为时太晚,莫说重收覆水,就连去弥补些什么都已做不到了。
魏颉不知不觉就已喝到了第十坛酒,这会儿他满脸涨红的在脑海中回忆着过去的点点滴滴,觉得自己此生着实是亏欠了太多的人,二十年来全是遗憾。
心潮激荡若怒江汹涌的他先是将头顶的熊皮毡帽给一把摘下并甩至了地上,然后因为有些闷热烦躁而打算放松衣领来透透气,一个用力不慎,竟将那件上等面料的孔雀蓝绸缎袄子给撕扯破了,饮酒量确乎不少的魏颉低下头快速一瞧,心下兀自思量道:“反正我马上要去关外了,朝廷官府的手可够不到天烛,再也用不着躲躲藏藏的了,还穿这种西域人的古怪服饰做什么?”
一不做来二不休,率性而为的将那条孔雀蓝的衣服猛然扯了开来并抛至地面,只剩下里头的那件白色衬衣,又露出掩藏在袄子里面的那串红豆色的定心佛珠,想起了那位在阳关平原之上扛御十余万大军冲锋而圆寂的释圣一衲禅师,魏姓年轻人醉醺醺的咧嘴笑道:“酒肉穿肠过,佛祖胸中留,世人莫学我,永堕地狱中。”旋即又扯着大嗓门高叫道:“小二,给爷们再上一盘熟牛肉,今个儿非吃个痛快、喝个过瘾不可。”
这日魏颉一共喝了不下二十坛九酿醇的酒水,迫近黄昏时候才摇摇晃晃的从那间酒铺里走了出来,他用本命真气震散了七八成的“酒意”,让昏沉如同灌了铅水的头脑稍微清醒了一些,遂又骑乘着那匹赤焰火龙驹辗转到了此地附近的一间普普通通的裁缝铺子里面。
尚有三四分醉意的年轻人魏颉故意跟老板娘要了一件鲜红色面料的绸缎衣服,之所以不选碧青色,那是因为魏颉于酒醉之时给自己赌气立下了一个要求——“在亲手杀死胡箔和常雀儿那对狗男女之前,在与绿衣少女小萝卜在异国他乡重逢之前,绝不穿剑侠上官前辈和小姑娘卜倩最为喜欢的青色衣衫”!
此要求大有与“不破娄兰终不还”相近的志气魄力。
换上一身红绸衣裳的魏颉将红豆色定心佛珠挂在前胸的醒目位置,胯-下是那匹燕鸣关楚瀚老将军赠送的八骏图名马之一的赤骥,趁着天光尚且还较为亮堂,脸红、衣服红、佛珠红、所骑坐骑的皮毛也很红的魏颉离开了此间这座几乎没有多少守关侍卫驻扎的“天下第一雄关”。
心知肚明小霜儿已经乘蛟南下,一路北上的自己决然已是见不到许灵霜的魏颉整颗心脏愈发沉闷低落,开始略有些后悔震散了太多的宝贵“酒意”,于是又摘下别在腰间的杏黄酒葫芦猛地往嘴巴里灌了一大口,策马缓缓而行,奔着东北方向通往天烛广陵城最近的一处关隘赶去,路上自言自语道:“杨春曾写过一句‘伏波唯愿裹尸还,定远何需生入关’,啧啧,真是个绝妙的句子!我魏颉又不是像嬴老前辈那样宇内无敌的剑圣,此番独自一人去天烛国,直面那么多未知的强大敌人,一人对一国……唉,就别妄想着能够活着回来了,况且我又不是过去打仗,那就连马革裹尸还都不需要了,区区一死而已,又有何值得惧哉?大好男儿连活着都不怕,还怕什么死!且待本公子一人一剑,去天烛杀他个地覆天翻!”
一身鲜红若淋漓热血涂抹衣裳的弱冠年轻人仰头望着天边垂垂欲落的夕阳,嗓音振奋万分的朗声叫道:“偌大一片辽阔无垠的中原土地,都无我的立锥之地;大禹王朝谁都待得,唯我魏颉待不得!既然如此,我便不再理会这狗屁窝囊的王朝,不再继续逗留这片去他-妈人杰地灵的中原大地,仗剑入天烛,就以此身,来试一试这座异国天下的深浅!存亡不计、淹死不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