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不?”沈笛得意洋洋,“我明哥哥待我可好了,看到我剑柄处的这条黄色剑穗了吗?就是他专门给我系上去的,说是这样会更好看,更彰显习武之人的华丽风采,他还说等哪天剑穗沾了血,弄脏了,他就会亲手为我再换上新的流苏,只要有他林明在一天,我的剑上就永远会有干净漂亮的流苏。”
沉浸在幸福甜蜜中的沈笛浑不顾形象,大咧咧的抬起一只脚,“还有啊,你看我的这对小鞋,好看吧,上面的所有花纹都是我明哥哥一针一线刺出来的,可用心了,他说他为了给我绣这双玲珑鞋,足足熬了好几个晚上呢!”
魏颉看了眼那对外观精致且做工巧妙上乘的绣花鞋,由衷称赞道:“一个练剑的大男人,能刺出这等高超的手艺,确实是不容易了啊!”
沈笛又将蓝等佩剑转玉盘别回了腰带上,手法轻柔的摸了摸自己凸起的小肚子,脸上洋溢出母性的灿烂光辉,“现在我肚子里已经有了明哥哥的骨肉,奉子成婚,拜堂什么的要紧事情再也不能继续拖了。但他说在和我成亲之前,要去先办一件大事,那就是亲自割下北方天烛国某位持节令的脑袋,作为我,还有我们那未出世的孩子的礼物,于是我便跟着他一路北上,来到了这里,他跟我发誓过的,一定可以马到成功,只要我在易水河畔一直等着他就行了……”
魏颉听到这儿,眉头不自禁锁了起来,忍不住发问道:“刺杀天狼府持节令这件事,一共有多少人参与?”
“就我明哥哥一人啊。”沈笛一脸迷惑的回答道。
魏颉登时大感头皮发麻,嗓音也跟着提了上去,“什么?一个人?!你是说你的明哥哥一个人跑去碎肉城刺杀那个什么慕容击筑,然后你在这儿等了足足两天多,饿得头昏眼花了他都还没回来?”
沈笛睁大眼睛,道了句:“对啊,怎么了?”
“我的天,你这心也太大了吧?!你可知道你的未婚夫跑去做什么事了吗?那可是刺杀堂堂天烛国一府之主啊,你知道光是单单一座碎肉城里,就有多少难以计数的强大兵力吗?”魏颉震惊的瞪圆了双眼,“我还当你们整个门派精锐都集体出动了呢,那才勉勉强强可能有些胜算,合着居然就他一个人?这不是自投罗网,上赶着跑去找死了吗?!”
沈笛摆了摆手,一副轻松无压力的模样,“哎呀,你多虑了,我明哥哥他现在肯定没事,他可是当年星斗峰上星斗擂的前四强,修为高着嘞,不用担心他的。而且我刚才都说了,我腰间的这柄转玉盘和他的溢清寒是对阴阳鸳鸯剑,一阴一阳,彼此意气相互牵连,一旦他的佩剑离了身,剑胚灵力远离了本命宿主,我这边也是可以清楚感知得到的,现在既然两两安好,那便说明我明哥哥他一点儿事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