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在年轻人身边的青衫剑客苍参摇了摇头,无奈道:“没了,一滴都没了,唉,别说了,我也想喝。”
“那咱们去喝点?”
“去哪儿喝?”
“碎肉城,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行,走着!”
苍参率先翻身上了银鞍马背,“老魏,咱俩比比,看谁先到少咸山上!”
“好啊,怕你怎的?”魏颉紧跟着跃至赤骥的后背,策马扬鞭追赶,不愿落后于人。
白马青衫,赤鬃红绸,再赴少咸山缺。
大早晨街头店铺陆续开门,一派红红火火的景象,经历昨夜那场战事的魏颉和苍参没什么乱逛的精力和雅兴,随意在城中寻了家带有包间的高档酒楼,把赤骥白义两匹八骏图名马都拴在马棚以后,也便在店内小二的引领带路下上楼了。
进入二楼包厢,向来豪气干云的苍参大着嗓门,张罗着要点一桌子上好的酒菜,魏颉却表示自己已身无分文彻底破产,喝不起好酒吃不起好肉了。
常山大侠苍澍之子苍参立时哈哈大笑起来,从衣兜里掏出一个沉甸甸的黄色布袋子,晃了晃,然后打开袋子,往里面抓了一把,往外拿时,满手握着的都是颗颗饱满浑圆的金豆子,咧嘴而笑,“你没钱怕甚?我有钱就行了,我这个败家子出门的时候,身上什么都不带,就带这么一大包金豆子,值钱,用起来还方便……”
“最好的酒菜一桌,酒要茅台,没有的话,要黄酒,存得久些的,味道会更浓郁。”苍参递了两颗金豆子给店小二,慷慨大气的说道。
小二领了黄金后,眉开眼笑,应声道了句“爷稍等”,快步下楼吩咐厨房的做去了。
看着苍参大方结账的那一幕,魏颉不禁想起了昔日那个喜穿绿衣的羊角辫小丫头,也曾从兜中掏出过一大把帝王绿翡翠,说过——“钱?我有哇!”
魏颉暗中感慨,觉得自己未免有些过于幸运了,自去年踏步江湖以来,各种机缘巧合,千金散尽还复来,身上或者说身边,就几乎从来没有少过钱财花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