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手小臂处鲜血淋漓的魏颉忍着痛笑了笑,任由泉涌般的血液自伤口处流下,淌得一地都是,年轻人解释道:“这座羊入狼口,是狼煞魏魁麾下大将杨金叶的殒身之处,更是魏家军北征路上死伤最为惨重的地方,满山谷口内尽是英雄义士们的亡灵,我初来此地,也没带什么伴手礼,就用自己的淋漓鲜血来祭奠那些抗击北虏的勇士英灵吧!”
说罢猛地挥右臂一振,震散了青霜剑之上沾着的血渍,继续道:“苍兄无须在意,我体内的那股道门青云真气,乃世间疗愈伤口的圣物,可极大程度的加快自愈的速度,大概两个多时辰,这剑伤就能修复如初了,没事的。”
苍参低头看向魏颉的左臂上,果见那道既深且长的伤口处有青绿色的气机外渗,流血的速度很快就变缓,显然不多时就能完全止住了。
青衫剑客苍参由衷的竖了个大拇指,称赞道:“老魏,你这体魄本就已如此强悍了,再加上此等无敌的自愈能力,试问这世上,还有什么人能杀得了你?”
魏颉用微微一笑作为回应,将青霜剑重归墨鞘,往左臂剑伤处瞥了一眼,笑道:“有的,我这青龙体魄固然能强化我的肉身骨骼,但对面专攻元神的招式依旧没有抵抗力,而且一旦陷入包围圈中,持续运输真力而不换气,被大量敌人围杀,体魄的损害率就会大幅升高,顶多就只能帮我挡下几次致命伤罢了。至于我的这份青云真气,就更是鸡肋的马后炮了,与人厮杀之时,本命真气在大周天内循环奔走,根本没有运施这青云之气的余地,至于打完以后,那用不用也就问题不大了,你说是吧?”
苍参点了点头,对魏颉的这说法表示认可,举起了右手里握住的那柄地灵剑,盯着翠绿剑刃之上的水痕,胡茬满脸的束发汉子自言自语道:“我曾经听过一个句子——美人心,需以酒来煮;杀人剑,当以血来磨。老魏你以血磨剑,祭奠谷中亡魂英灵,实乃人间少有的豪情壮举,实在令人钦佩,我苍参远不及你这般精神境界。我现在脑子里正想着,若我的秀秀能站在这儿,美女相伴,佳人作陪,让我用这酒水来煮上一煮,那该有多好多惬意啊?哈哈!”
怎成想,远远出乎苍参的意料,说话之间,竟当真有一名骑乘着青鬃骏马的白衣女子,朝着这边缓缓行了过来。
自古纯色衣服最是难以驾驭,非姿容气态顶尖者,无可轻易穿之,否则必要被衣物所压。
那名骑行女子一身顺滑绸衣,呈无暇无垢琉璃白,纯洁泛光,风姿绝代,全然不似凡间俗人。
腰间悬雪色冰晶长剑,胯-下骏马则通体皮毛碧如翡翠,如斯奇特的毛色,举世奇罕。
待青马行近后,魏苍二人总算彻彻底底看清楚了那白衣女子的外在长相。
此女子生就雪润凝肌,面部五官若白璧雕琢而成,精致无伦,美得可谓是惊心动魄。
螓首似玉板,长眉若翠羽,凤眼藏琥珀,朱唇点樱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