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九章 要不带带我(2 / 4)

四个粗野不讲规矩的丑汉子吃喝受用得差不多了,酒足饭饱,心满意足,便开始靠在椅背闲聊了起来。

由于这儿是天烛国南院六城地界,蛮汉交杂聚居,胡人的说法方式和汉人的言语相互融合,以至于魏颉即使不甚精通胡语,也能听懂个七七八八。

“唉,六十两一张的前排票钱,贵呢确实是贵了些,但既然能近距离看到鼓大高手的风采,那也算是物有所值了。”一个蛮族汉子笑道,“你们知道吗?那位姓鼓的纯粹武夫,师承折腰山真武峰峰主林清,今年不到三十岁,已有半步凝丹境的修为,人称‘小武神’,是这阳凤城城主蓝关麾下第一得力战将,实力妥妥的那是一绝,若是亲眼目睹那位武夫的拳脚,或多或少偷学来一招半式,那可就不是多少两银子能够衡量的了,此生都受用不尽,也不枉咱们千里迢迢,相约从镔铁府赶来这里了。”

魏颉又一次听到这“林清”这个名字,自然而然的想起了认林清为义父的狗汉奸林明,一想到那个惨遭未婚夫杀害的孕妇沈笛,魏颉心头一阵抽痛,咬了咬牙,继续耐着性子听了下去。

另一个汉子朗声笑了几下,道:“厉害厉害,居然是那位号称‘人间真武大帝’的林老九的徒弟?那这银子花得真够值的了,别说六十两了,我觉得卖一百六十两都不为过,咱们血赚不亏呐!哈哈!”

“那可不?折腰山高手如云,‘十三凶徒’里头除去英雄峰诸葛老大以外,我最崇拜的就是林清林老九了,什么人间真武大帝,我听说,那林老九本就是天庭玄武帝君降世,身负仙人气数,武学造化高得那是没边了,一双剔骨剥筋手,天下谁堪其敌手?林清对外都说了,若是八阶天罡境的纯粹武夫,那或许还有点资格使之全力一战,如若是那天罡境的剑修或者练气士,只要被他近了一丈以内,结结实实吃了一顿拳脚,那甭管你膻中穴-内的本命真气多么雄厚,他就是能打得你身子支离破碎,生生暴毙在猛攻之下……哈,若是连八阶天罡境的修为都没有,那就连打都不用打便能预测到结果了,你们猜猜林清平生最爱干的事情是什么?”

那人自顾自憨笑几声,表情阴森森的说道:“抽龙筋!这人身上什么部位能被唤作‘龙筋’?那必须是脊梁骨啊!我跟你们说啊,林老九最最喜欢先把人给打个半死不活,然后一下把手给戳进去,把人后背整根脊柱都硬抽出来,场面那叫一个血腥呦……”

另一个人肩膀耸了耸,显是有些不寒而栗,“瞧你这说的,好像亲眼见过那个林清抽人龙筋一样。”

适才说话那人笑了笑,回应道:“我是没亲眼见识过,我也是听别人说的,林清乃是英雄府数一数二的纯粹武夫,昔年屠龙帮的帮主,后来算是被招安了吧,成为折腰山干部之一,刚入山没多久,真武峰前任峰主梅子瓒就被人暗杀了,凶手至今下落不明,然后他林老九就顺理成章的成为了新一任真武峰峰主,这一事件虽然后来不了了之,但当时几乎清一色的人都猜测,梅子瓒是死于林清之手,且死状极其惨烈,浑身上下每一条筋脉都被挑断,满是血渍和严重创痕,面目模糊,几乎连一块好肉都瞧不着了。”

又一个大汉瘪了瘪嘴,赞叹道:“不仅以铁血手腕杀人上位,而且事后还一点儿责任都没承担,林清当真是好手段呐!”

刚才那人听其如此称赞自己的偶像,志得意满的点头笑道:“那是自然,你们别看林清到哪儿都被人叫做‘林老九’,那是因为他拜入山门太晚了,而后又取代了梅子瓒的地位,这才当了老九,实际上这战力的排行绝不止第九,折腰山十三凶徒,他林老九少说能排入前五,如果不用兵器,仅凭拳脚外功交手,恐怕除了折腰山诸峰共主诸葛长怀以外,整座南院乃至举国上下,就基本没人能有资格敢说那‘稳操胜券’四个字了。”

一个糙汉子若有所思的想了想,好奇的问道:“这林老九究竟练了什么功法,居然能强成那样,连天罡境修士都能不放在眼里?”

最开始那个觉得银子物有所值的汉子抢着说道:“这‘凡间真武’林清林老九啊,是天上统镇北方的玄武大帝的人世投胎,习武禀赋之高,那是破了天去的,今年四十六岁,差不多已快把人世间所有的近战功法或是轻身功夫全部学会了,佛道两家的内外武学也都十分擅长,融会贯通诸多武学于一家,故而面面俱到,不存在任何短板和漏洞,武功丰富无限,形同一个会走路的人形武库,拳腿膝肘八个点,均可化为杀力绝强的武器,甚至连十根手指头都具备那扒皮抽筋,折骨头断龙脊的本事,虽从来都是徒手作战,但却丝毫不惧那些持有武器的敌人,用他林老九自己的话来说就是——‘持械之徒唯信手中器械,不信自身拳脚,而我林清一贯不信其他,独独坚信一身磅礴意气和拳脚功夫,双拳可碎山开川,两腿可劈江断河,我即是真武,真武即是无敌’!哎,你们听听,这话够不够霸气,若不是强得天法无天,心境举世无双,又岂有底气说出此番话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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