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一章 红绸剑仙御剑而至(4 / 4)

台下众高手皆跃跃欲试,天烛境内最不缺的就是悍勇强能之辈,既然有重赏在前,岂有不去试试的道理?

输了不亏,赢了血赚!

接二连三的有人上去与那华元罡比武,可结果却是,不管多么强壮勇猛的蛮族汉子上了擂台,不出五十个回合,都被那姓华的三下五除二就给击败,然后像扔死狗似的给抛下了擂台。

很快战绩就已足足堆至了四十人之多,可这么多的败北之人,其中莫说百个回合了,连熬过五十回合后才打输的人都不存在。

这足可充分证明那胖大汉子的实力有多么高强,先前自封的“镔铁府第一武夫”的名号,貌似根本不是在吹牛,并非夜郎自大,而是有真才实学,拥有足够的资本和底气来摆的这一方擂台!

又在陆陆续续打败了好几个武者之后,有个在当阳城里可谓臭名昭著的小混混走上了擂台。

那混混名叫刘周,父母早亡,靠着吃百家饭长到了十四岁,奈何这小子秉性实在恶劣,手脚颇不干净,还没到十五岁,便干起了偷鸡摸狗的勾当,被人逮住后还死不承认,一口咬死自己就是没偷。

由于这混混少年销赃的本事不小,动作又麻利,所以好几次被抓后,总能蒙混过关,再加上他年纪尚小,成年人不屑与之过分计较,也就饶恕了他的扒手行径。

刘周每次被释放后,总说下不为例,但实际上却总也下次有例,偷东西这种事情,有了第一次,就会有无数次。

就这么一个叫人头疼的小混混,为了那块宝玉,今朝壮着胆子,上了擂台,问拳华元罡。

最终结局显而易见,那魁梧如山的大汉华元罡见挑战者居然是这么一个矮小瘦弱的毛头小子,浑没在意,单手应对,只守不攻。

这姓刘的小子手段果然够阴,一拳一腿都照着对手的眼睛、咽喉、裆部等地方袭去,别让打架都讲究一个“光明正大”,这小扒手倒好,怎么黑怎么来!

后来华元罡虽未被其击中哪怕一下,但心情也变得较为烦躁起来,便出了双手,一把擒住了那个小子,抱着少年刘周的肩膀头子,猛地顶出一记膝撞,所用之力并不大,但足以让那小流氓腹内顿时翻江倒海,疼得失声叫了出来。

若不是他已经一天没有吃饭,只怕是肚子里有多少就得吐多少了。

小混混刘周紧紧捂着肚子,表情痛苦万分,像条丧家野狗似的,挣扎着一点点爬下了擂台。

教训完这个不知天高地后的小子之后,华元罡志得意满,他仰天狂笑,嗓音远远放了出去:“还有谁敢与我一战?!”

岂料此言一出,旋即便有一个年轻声音自远处飘来:“我冯醉酒来与你一战!”

红绸剑仙御剑而至。

举报本章错误( 无需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