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九百三十二章南宋经典(4 / 4)

其实,这种造型的器物,早在战国时期就已出现。

最初并非用为坐具,而是用于捕鱼和兔用的笼子。

即《庄子·外物》中所曰:“筌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筌;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言者所以在意,得意而忘言。”

因其两者差别不大,故合称“筌蹄”,也称为“筌台”。

唐代李延寿《南史》卷80《侯景》记载:“上索筌蹄,曰:‘我为公讲’,命景离席,使其唱经。”

唐代姚思廉《梁书》卷56《侯景传》记载:“床上常设胡床及筌蹄,着靴垂脚坐。”

后来,这种器型又被用于在炭盆上烘烤衣被的熏笼。

随着高型坐具的普及和人们生活习俗的转变,我国古代起居方式,逐渐从席地而坐转变到垂足而坐,家具也多从低矮型向高型过渡。

再加上佛教文化东传,魏晋至唐代还流行一种圆形墩,这种类似两端大、中间细腰鼓形制的坐具多以竹藤编制而成。

从形制上看,早期的墩大都为细腰鼓形,北魏晚期犹显瘦长,这与当时的审美和崇尚应有关系。

其中一些圆墩不仅造型保留着熏笼的器型,并且在器表做出象征竹藤编织的纹饰。

例如大同云冈、龙门、天龙山的北魏佛教石窟雕像,齐鲁益都北齐石室墓出土石质线刻画像、北周菩萨坐藤墩。

到了隋唐,已有较多变化,但受佛教莲台影响,继续存在沿用腰鼓式坐墩的情况。

例如西山王郭村隋代虞弘墓出土椁壁浮雕、长安王家坟唐代墓出土三彩梳妆女坐俑,敦煌莫高窟唐代壁画中也有相类似的墩。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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