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青铜器的命名,自然不会严格按照学术规定的来确定。
就比如这大小盂鼎,就属于阴差阳错被确定的名字。
而事实上,不管当时命名的对错,学术界却沿用了最初的定名。
当然,这也是有规则的,因为后来用的规则就是:即用大小来区别同一个盂所做的两尊青铜鼎。
那么,这又是为什么?
常见的说法是,“廿三年”盂鼎体量较“廿五年”盂鼎更大,正如大克鼎与小克鼎那样。
体量的大小,成为命名大小盂鼎的标准。
但是,出土后不久,小盂鼎便在利欲熏心的猎奇者手中消失了,至今下落不明。
现在有记录的铭文,只是当时只留下了几幅漫漶不清的铭文拓片。
据陈梦家先生的研究,见于着录的小盂鼎拓片,出自罗振玉的《三代吉金文存》。
私人收藏原拓者有陈介祺、于省吾以及齐鲁发现的两拓。
而最初的着录者,也没有记录小盂鼎的尺寸和器型、纹样,使得现代一些专家,无从比较大小盂鼎的体量。
然而,就目前所能见到的两器铭文拓片来看,大盂鼎铭文共计291字。
小盂鼎因为锈蚀太重,人们仅能够辨认释读1余字,但推测原铭有4余字。
从字数来看,小盂鼎铭文远多于大盂鼎。
尽管前者字体较小,但其庞大的数量,必然需要更大的腹壁空间。
因此不由得使我们对两器大小,充满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