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267年的三月·圣约翰社区教堂。
复活节前的大斋期,亦即四旬期。其中的一个周末,晚上9点,弥撒的时间。
艾德叔本华神父,他身披紫色法袍,手持十字架,在一名祭坛侍者以及两名祭坛助手的簇拥下,在教堂内为数不多的众人注视中,缓缓入场。
叔本华神父庄严地站在祭台前,让大家坐下,并扫视了一眼在座的信徒,他开口了。
“因你们所犯的一切罪,行了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惹他发怒,我就像从前俯伏在耶和华面前四十昼夜,没有吃饭,也没有喝水。《申命记》第九章。”
洪亮,羞愧,坚定,内疚。
叔本华的言辞有种特殊的魔力,足以让所有人安静聆听,哪怕,只是转述。
“许多人在大斋期已经忘记了这段日子的初衷,他们仅仅记住了主需要我们用四十天去做准备,为而后复活节做准备。
却忘记了最重要的事,这四十天的本质,是对我们的惩罚,是我们必自省的四十天,是我们看见自己心中的恶与罪的四十天。更加忘记了主的嘱咐。主让我们看见罪的目的不是罚,而是虔诚!
祈祷吧!
我们必祈祷,我们必为自己祈祷,我们必为我们身边的人祈祷,求主看见我们的怯懦,求主目睹我们的谦卑,乞求主宽恕我们的罪”
数十分钟后,弥撒结束了,叔本华神父为每一个人派发圣餐。
“耶稣掰开面包,递给门徒,说这是我的肉”他轻轻掰断一块饼,分发给信众。
“这是我的血”又用装着葡萄酒的圣杯,让信众喝上一口。
每人如是。
直到,最后一个人。
维伦,他的祭坛侍者,他没有主动上前领取圣餐。
维伦是个有圣心的好孩子,叔本华知道。
叔本华神父坐到了他的身旁。
“怎么了,维伦?”他关心地问到,教堂里,所有信众已经离去。
“神父,我有罪。”维伦看着叔本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