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三二零章 针锋相对(下)(1 / 4)

1996、1997年房地产强力调控叠加1997年的亚洲金融风暴和1998年的亚洲金融危机,国内楼市陷入困境,1998年7月,国w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正式宣布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自此开始,房地产政策走向宽松,国内房地产完全进入住宅市场化的时代。

房地产的春天真正来临,各地房地产公司如雨后春笋般诞生。

各地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采用招标、拍卖方式的比例很小,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出让仍主要以协议方式进行,不利于建设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市场,不利于国有土地资产价值的实现,也不利于集约用地、节省土地资源。

1999年1月27日,资源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行招标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通知》。

招标、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不仅集中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时可以实现政府按规划统一开发、统一供地,以供应引导和制约需求,实现土地优化配置,还可以有效防止土地出让中的不正之风和腐b行为,保障依法行政。

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从完善土地市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反腐倡廉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行招标、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深远意义,积极推进招标、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工作。

今后,商业、旅游、娱乐和豪华住宅等经营性用地,都必须招标、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其中,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拍卖出让:

1.以获取最高出让金为主要目标,以出价最高为条件确定受让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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