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能够感觉到如果自己再不做点什么,很快内脏就会被血肉生物掏个一干二净。
马纳斯微微侧身,忍着痛苦。
粗糙的手朝着右边伸去,想要够到自己的长矛。
那只手离长矛越来越近。
他的脑海中也突然浮现出那些骑士教导他的动作——用长矛狠狠贯穿敌人的脖颈。
为什么不是头颅?
因为头颅很硬需要更多的力。
而且还容易将长矛卡住。
在战场上,一旦武器卡住基本上就可以宣布死刑。
手离长矛越来越近,接下来的攻击方式和可能发生的意外马纳斯都认真思考了,就在他用尽力气刚刚摸到长矛的时候,一头高大的血肉生物走过,一脚将长矛和他的手踩得稀碎。
它狞笑着扭了扭脖子,发出“咯嘣咯嘣”爆豆子般的声音,和周围民夫的惨叫混合在一起冲击着人们支离破碎的心,那双暴虐的猩红眸子里更是闪烁着杀意和狡猾。
所有看到这目光的人都不禁惊觉。
这些血肉生物是有智慧的!
血肉生物将陷入呆滞的马纳斯犹如提破布娃娃一般从地上捏起来,而后高高举起,“呲”的一声,撕成两半,飞溅的血液在周围营造一片小型血雨,民兵心惊胆战,血肉生物狂吼欢呼。
“血肉……永恒!”
高大血肉生物发出模糊不清的咆哮。
“赞美吾主,沃特鲁斯陛下!”
它将马纳斯破碎的尸体甩飞。
一群低级血肉生物蜂拥而上犹如野狗,不消片刻就将其完全分食,除了一些落进草皮里的人皮和碎骨,关于马纳斯的一切痕迹就不剩什么了。
“飓风之墙!”
格罗恩公爵策马冲锋,重新杀了回来,他单手握剑立在眼前,剑就是他的法杖,朝前一挥,两道风墙将血肉生物和民夫推开到两边。
道路打开了,他带着剩余的骑士军团疾驰而过。
“撤退!快!想活命的就跟在后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