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城帅府。
昊炽、林牧歌一众将领围在沙盘前指指点点,自从上次草原人古怪的行动之后,北疆的军官们就一直在研究库伦丹的葫芦里卖的什么药,斥候更是一波一波的往外撒,可就是再也没见到草原人的进一步举动,北疆三关也始终保持在战备状态么不曾放松。
林牧歌环顾了一下堂中诸人,对昊炽道:“王爷,我有一个想法。”
“你就别客气了,快说来听听。”昊炽让众人退下,只留下林牧歌一个人。
“我想派人进草原。”
“有把握吗?”
“没有,但是也没有其他的办法了。”
“你觉得谁去比较合适?”
“北塞的昌十三。”
昊炽踱着步,沉吟了一会儿才道:“行,你看着安排吧,一定要小心。”
林牧歌点头:“明白,王爷放心吧。”
北塞关副将昌十三,因在家排行十三而得名,据他自己说,他老爹到他五哥的时候实在不知道该给孩子起什么名了,就干脆依次下来昌六、昌七、昌八一直到昌十三,他在家中是老小,前面十二个孩子,三个姐姐九个哥哥,大家都疼他,把家里本来就不多的口粮省下来给他吃,等到他十七岁,便自己报名来参军,不为别的就为能吃一口饱饭,发了饷还能补贴家用,为了能多吃皇粮不被军队淘汰回家,他是天天苦练功夫,学习兵法,各项军事考核总能名列前茅,几次下来林牧歌自认就注意到这个肯下功夫的孩子,亲自指点过他一阵子,几年下来,昌十三屡立战功表现优异,从一名普通兵提到了北塞关副将一职,再也不用担心吃不饱的问题了。
今天昌十三带着手下一千人马,向草原深处进发,他们身负林牧歌的密令,寻找可以利用的草原部族,拉拢成为汉华细作。昌十三在北疆生活多年熟悉草原人的习俗,还懂得一点草原话,这也是林牧歌选他的主要原因。
昌十三和手下伪装成来草原贩卖牲口的商队,随身带着大量草原人亟需的生活物资,铁器、粮食、煤还有金银。宝昌部在库伦丹的领导下,逐渐有一家独大的趋势,相应而来的势必一些草原部族就会受到打压和排挤,而昌十三要找的就是被宝昌部欺负的下场最惨的那些人,只有这些人才有对库伦丹、对宝昌部最深的仇恨,同时他也要防止对方面和心离,出尔反尔的情况,要说这活,难度还真不小。
路上他们也曾遇到了几个草原部落,但是都不太符合昌十三心中的期望,也就草草离开,要找到他想找的部落就得去更偏远的一些地方,终于七天后,他们在乌里巴山最北端的格兰姆纳尔海发现了一个草原部落。
格兰姆纳尔海是一片咸水湖,它草原名字的意思就是没有生命的水,实际上水里还是有多种鱼类和虾蟹,只是岸边的盐碱地上寸草不生,再加上背靠乌里巴山这里绝对是草原游牧民族的禁区,就是在这样的地方生活着拥有五千人,靠打鱼狩猎种蘑菇而生的图苏克部落。
图苏克人在这里过着与世无争的日子,不是他们不争,是他们争不过,草原是个弱肉强食的地方,以狼为图腾的草原人生性彪悍,只要刀子够锋利,拳头够硬才有话语权,图苏克也曾经生活在草原内部,是被宝昌部硬生生用刀箭从自己的牧场上驱赶出去,在迁徙的过程中,不断有比他们强悍的部族想要吞并他们,消灭他们,不得已图苏克人最终来到了草原人眼中的死亡之地。
这里没有广袤的牧场,没有肥美的水草,只有一片石头山,加上一片咸水,夏天没有生气,冬天能冻掉人的下巴,为了在这片苦寒之地生存下来,他们不得已跃下马背,修船建房,打鱼种蘑菇,把一个游牧民族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老族长多多古临死前手指草原留下了不甘的泪水,重回草原成了他们最大的奢望。
现任图苏克族长的是额尔古思,他曾经是族里第一勇士,是他带着全族人捕捉虾蟹,发现山上美味的蘑菇,带领年轻的勇士们猎杀狼、熊为大家获取了过冬保暖的皮毛,还是他带领族里的年轻人苦练力气和摔跤随时都在喂重返草原做准备,如今人过中年依然强壮威武,一身腱子肉比青年人也不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