睁开双眼,黄凯文摸到了一支诺基亚手机,看到上面24524的日期,没有任何惊慌。
十多年码了上亿字的他,对于这种情况早有过无数幻想,他第一时间掀开被子起床换衣服,顺便低头看了看,尼玛,这是尼格混血?
感觉到身体的活力和年轻,他走到洗手间照镜子,简直被自己帅呆了。
镜中少年17、8岁,1米8出头的个子,剑眉星目,唇红齿白,鼻梁硬挺,眼下还带着泪痣,只不过应该是少女为他流泪,唯一有点不和谐的就是过耳的中长发和百事代言人一样的发色,非常具有时代性。
这都不是事儿!
重生穿越年轻了十来岁身体充满活力,还是个大帅比,怎么看都是血赚。
以他写了那么小说的经验,在这个时间还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屠神证道,然后买点比特币,轻松实现财富自由?
到时候左手湿湿右手蜜蜜,直接走上人生巅峰。
“我不是黄蓉,我不会武功,我只要靖哥哥,和完美的爱情……”
打开电视机,黄凯文跟着哼起富有时代气息的歌曲。
一个小时之后,彻底搞清状况的黄凯文坐在床边,傻了。
这具身体的主人也叫黄凯文,父母都是大学教授。
那个时代高级知识分子向往外国,宁可出去刷盘子都不愿意留在国内,起这个名再正常不过,好像叫了凯文就成了一等人似的。
黄凯文那对大学教授父母出了车祸,但是在京城给他留下了7套学区房和炒股赚下的不菲身家。
讲道理,这个黄凯文应该是人生赢家,就算没有钱光靠脸,都能泡女明星。
只不过上帝给你开门可能是地狱之门,家族癌症史,肝癌中晚期,还有6-12个月可活,没有任何征兆,直接被宣判了死刑。
原主就是接受不了,直接被吓死了,让他捡了一个“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