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部以下,编制由四级改为三级。”
左梦庚一语如惊雷,震的大家都快懵了。
明代军制,营以下共有四级,分别是局、司、旗、队。
左梦庚将其改为三级,这绝对是重建了。
“三级编制,分为大队、中队和小队。”
左梦庚的改动十分粗暴和简单,但绝对不是乱来。
“小队每队三十人……”
左荣有些意见。
“千座,一个小队三十人的话,恐怕不好统管。”
明军的一个队十二人,有队正一名,伙夫一名,正兵十人。这一下子增加到三十人,无形中管理的难度会直线上升。
后世的一个班,最多也就十个人。既有现实的考虑,也有管理的限定。
这个问题很有道理,左梦庚也不能无视。
“那就在队正以下,设置队副两名,协助管理。”
这样一来,一个小队的基层军官就变成了三人,管理起来就容易多了。
之所以左梦庚会将一个小队的人数增加那么多,也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在他的设想中,后营为全火器军队。而火枪要想发挥出威力,组成线性阵列是必然的。
假如一个小队有三十人的话,那么基本上两个小队就能组成一个基础的火枪阵列。
在这个通讯基本靠吼的年代,指挥体系越简单越好。
要是像明军那样,一个队十二个人。那么要组成一个火枪阵列,起码要五个以上的队。
如果战斗面扩大,那就需要更多的队。
这无疑会增加指挥的难度。
“三个小队组成一个中队,加上中队部,人数为一百人;三个中队为一个大队,加上大队部,人数为三百二十人。”
这种方式非常简单,大家一听就明白了。
接下来,就是具体的职责任命。
“我的设想,步兵大队一共四个。”
这一下大家又有疑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