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带的乡镇、农村基本被破坏的差不多了,地主都被杀光了。因此咱们把这一带占了,朝廷也察觉不了。我的想法是,张秋镇、沙湾镇、梁山集、安山镇这四处,咱们自己选派官员,实行管理。另外依托安山湖,筹建水产养殖公司。一方面增加收入,另一方面探索水产养殖对于民生的作用。”
这个时代的人,对于土地有着强大的执念。
而对于水资源,则要差着一些。
但左梦庚清楚,只靠土地来养活人,这是不现实的。
尤其是到了和平年代,一旦风调雨顺,人口就会暴涨。有限的土地资源,无法承载太多的人口。
因此,他将目光放在了水产资源上。
江河湖海,都是资源丰富的所在,一旦经营好了,绝对可以弥补粮食产量的不足。
这是他之前就提到过的事情,大家也很赞同,因此安排起来十分顺利。
经过商议,四个镇分别安排了官员。
左梦庚省事,直接命名为镇长。
而且每个镇的官员还不止一个人,是三个。分别是镇长、副镇长、财务官。
对于政务,他也提出了明确要求。
每个镇上的大事决议,必须要三个主官商议后才能决定。
决议方式以投票为准,少数服从多数。而且每次决议的内容,必须形成文件。
上面要详细记录三位主官各自的意见,以及表决结果。
这个做法,其实是他模仿的后来被证明非常有效的民主集中制。
这种制度,避免了个别官员的独断专行,同时也避免了因为官员意见不统一而造成的效率低下。
一个决议,甭管对错,在常务会议上必须形成决议。也不管对错,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执行。
哪怕是错了,因为有详细的会议档案,事后该奖励的奖励、该惩罚的惩罚。
总之,绝对不允许像朝廷里那种互相拆台、牵连日久的情况发生。
当他拿出这个办法的事后,李邦华、耿如杞目光里满是异彩。
作为老牌官员,他们当然明白这个办法的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