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起码有了今日的例子,今后各个家族当中,再有人胡作非为时,其余的族人就需要好好考量,愿不愿意承担违法的风险相助了。
田有壮之后,是张万和和张氏族人。
“相关人张万和,指使他们行凶逞爆,伤人致残,同时犯非法囚禁罪、抢夺财产罪、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张二柱、张光蛋、张千……等判处徒刑十年,另处以各人罚金五两,赔付受害人田小娥和马天久。”
最严厉的判罚来了,当场令张万和昏厥了过去。
前面的田狗子、田有壮被重判,让他已经预感到了不妙。可万万没想到,最恐怖的判罚落在了他的头上。
张万和的儿子张千吓破了胆,不停叫嚷。
“参座,俺爹没杀人,他没杀人呀……”
左梦庚冷冰冰地看过去。
“要将田小娥浸猪笼的命令是不是张万和下的?这不是故意杀人是什么?”
张千的叫嚷戛然而止,浑然没有想到,那个什么“故意杀人罪”居然是这么来的。
可以往处置奸夫,不都是这么做的吗?
就在他想要叫屈的时候,突然想起之前左梦庚的话。
张万和是官吗?
有行使律法的权力吗?
既然没有,谁给他的胆子决人生死?
张千傻眼了。
早知今日,悔不当初啊!
关于旅顺黄龙的部分,特别说明一下。
我查询到的资料,金声桓本为西北义军一员,后来归顺到左良玉麾下,又跟随左梦庚投降满清。再因为心生不满而反清,兵败被杀。
但是在查阅黄龙这部分资料的时候发现,东江叛军从登州撤往辽东时,黄龙率军迎战。
麾下的将领中有一人,也叫金声桓。
我没查到资料,这是否是一个人。
因此在书中,只将金声桓归于西北义军,从辽东明军的将领名单里剔除掉了。
如果不对之处,还请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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