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临时任务(1 / 4)

次日一大早,张晓然穿着一身运动装出门慢跑。

再坚持两个星期不到,就可以完成每天早上六点钟起床,十点钟入睡的好习惯任务了。

慢跑也一样,再坚持两个星期不到,就可以收获耐力+1了。

所以哪怕是刮风下雨,也阻挡不住张晓然每天早上的一公里慢跑,毕竟一公里不长,十几分钟就可以跑完,淋点雨也没有关系。

这两个任务对于张晓然来说,都不是什么问题,很简单的事情。

相对于这两个任务,练习钢笔字对他来说,倒是一件困难的事情,都练习了两个星期多了,写的字还是跟鸡爪狗爬一样,连小学生都不如。

很多时候张晓然写出来的字,过了一段时间以后不要说别人了,就连他自己,都认不出来是什么玩意儿。

写不好字这个坏习惯可是从小养出来的。

读小学的时候,老师教导他写字的正确姿势,是要用大拇指,食指,中指,一起夹着笔来写的。

但是张晓然为了方便,自己觉得怎么握笔舒服,就怎么握笔,怎么写字快,就怎么写,练字的时候,还心不在焉。

等到了社会上班,才意识到一手好字是多么重要,张晓然也下定决定练字,可多年的习惯,一时半会也改不过来,字自然也没有什么进步。

时间一长,张晓然就没有什么耐性了,也就懒得练字了。

当然,最主要的是,每天上班都已经累的跟狗似的,哪里还有什么心情练字啊!

能坚持十天半个月已经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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