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外面晃了一圈,看着天色渐晚,和那些老朋友们告别之后朝着他住的房子走去,脑子里除了酒,只剩下那个年轻火热的身体。
一想到某种其实并不存在,但又隐隐而存的禁忌感,他身体发热,口干舌燥。
不等了,就是今天晚上,哪怕用一些过分的手段,他在那对母女身上花了不少钱,这些钱都够他在脱衣舞酒吧里保养一个脱衣舞演员了!
他攥了攥手中的酒瓶,又灌了一口。
他的脸上呈现出一种红,红的有些发黑,不知道是天色的缘故,还是他不常洗脸的的缘故。
就在最后一个十字路口,离他住的地方还不到二十米时,突然间他的腰上一疼,他走了两步才意识到这疼痛。
他伸手摸了一把低头一看,潮湿滚热且红煞煞的,他再一回头看向自己的衣服,夜色中看不见什么,可他后腰上的皮肤却感觉到了一种可怖的疼痛感,就像是被开水烫了那样。
他惊恐的转身,看见了一个少年,一个只有十二三四岁的少年。
他带着一顶驼色底米黄色格子条纹的鸭舌帽,穿着一件棕灰色的小马夹,他的手里,拿着一把尖刀。
他在戴森的身上又捅了几刀,鲜血蔓延的速度更快了,严重的失衡感让他连走直线都很难做到,他捂着伤口向前逃了几步后重重的摔在地上。
少年走到他身边,把他口袋翻了翻,找到一些钱后收进了自己的口袋里,然后拿着匕首慢慢的朝前走去。
大概五分钟后,警察在路边找到了他。
他没有反抗,没有挣扎,在见到了警察到来的时候甚至主动丢掉了手中的刀子,然后跪在地上高举着双手。
他始终保持着沉默,警察把他按在地上并且戴上了手铐,塞进车里。
毫无疑问,这又是一桩抢劫杀人。
在社会经济衰退严重,失业者越来越多的今天,各种治安案件发生率会远高于正常的时候,这是因为很多人都失去了生存下去的成本,他们不得不铤而走险。
比起别人受到伤害,至少他们自己能活下去,这是自私,是犯罪,但也是物种渴望活下去的本能。
当然,这一切都和林老爷没有任何的关系,绝对没有。
清晨的薄雾只出现很短的时间就彻底的散去,有科学家认为这不是常规意义上的由水分子凝结而成的雾,而是灰尘形成的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