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莫离开之后很快就开始联系那些和她关系还不错的同事或者朋友,林奇的要求是先把出版社搭建起来,发行报纸和杂志的同时,完善电视台的建设。
相较于去社会服务局注册一个出版社这么简单的过程,电视台的组建就很难了。
首先就是牌照问题。
联邦是一个非常自由的国家,也崇尚自由的精神,这也导致有时候人们很难管理。
比如说电台刚面试的时候,几乎所有频道都被私人电台占据了,人们疯狂的搭建电台向外扩散自己的声音。
以至于官方的联系都被阻挡了,所以后来颁布了和电台有关系的法案,限制了民用电台频率波段,这才解决了一部分问题。
电视台其实也是的,也存在类似的问题。
联邦自从通过反垄断相关的法案之后,垄断就成为了一个禁词,任何机构都不愿意和垄断搭上边。
虽然很多托拉斯集团还在干着垄断的生意,可民众们不懂,不知道,发现不了。
像是供电问题,最初供电企业和电网是一体的,供电公司自己铺设电网,然后把电卖到自己的客户手中。
但《反垄断法案》实施之后,供电公司被拆分为“供电公司”和“电网公司”。
电视台之类的后来诞生的也都一样,简单一点来说电视台不能和信号网络绑定,不能具有排他性,否则这就是低级的垄断模式,是要被罚款的。
通俗一点讲,电视台是电视台,通信网络是通信网络。
从人类文明诞生时,涩情行业历来就是暴利行业,有一些小组织曾经利用了这样的分离机制,把自己的信息送进信号网络里。
为了规范电视节目内容,不让未成年人受到伤害,所以电视台也被做了限制。
只有持有牌照的机构才能把自己的信号送入信号网络中,这个牌照也不是很容易拿。
从申请到拿到这个牌照,大约需要半年时间左右。
在这之前,可以先把出版社搞出来。
在这个社会中,只要有钱,想办成一件事是非常容易的!
在律师的帮助下很快几个公司就成立了起来,林奇独自占有百分之四十的股份,百分之十作为激励用,剩下的百分之五十则卖给明日之光投资公司。
至于卖了多少钱,那就是商业秘密了。
一些简单但非常有效的手段,让莫莫见识到了林奇的手段,或者说高级资本运营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