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有人把治安程度和受教育程度联系在一起。
这些人认为,如果一个人受到旳教育程度比较高的话,对是非对错有非常肯定的判断,那么这些人就不会犯错。
所以提高受教育程度,可以很大程度上降低社会上的犯罪率。
这种观点流行了一段时间,后来逐渐的消亡了。
因为后来的社会学家通过更确切的数据和事实证明了一点,高学历的人一样有可能主动犯罪,还是预谋犯罪并实施——
这里需要特别指出这个“预谋”,这代表着犯罪行为不是激情犯罪,不是突然间的情绪失去控制从而犯罪的激情犯罪。
是在冷静的情况下,经过认真的考虑之后,才实施的犯罪行为。
这样的犯罪行为和罪犯对社会的危害更大,因为他们会在犯罪前进行思考,并且知道如何累积经验,以至于有一些罪犯到现在都没有抓获。
而在随后的社会研究中,人们逐渐的发现,犯罪率其实和就业率有很直接的关系。
当就业率高的时候,社会犯罪率就会呈现一个下滑的趋势。
可一旦失业率升高,社会犯罪率就会同时开始升高。
而就业率,实际上代表着一个人的收入能力和情况。
当一个人没有收入,也不具备应对缺少收入的生活迫切需求时,犯罪可能就是他们会选择的一条道路。
就像是现在的勒马尔。
人们花钱买不到东西,手里曾经可能需要几个月才能攒下来的钱连一块面包都买不到的时候,他们又能怎么办?
可能有人这个时候会疑惑,买不起面包,难道还不能捕鱼吗?
海里的鱼还能……都捕捞完了吗?
还是说这些人不吃鱼?
为什么偏偏要选择犯罪呢?
实际上这种想法往往来自于那些把问题简单化的人,他们看不透一些表象,自然也看不穿一些本质。
人们焦虑的并不是“吃饭”这么一个简单的问题,而是对未来的迷茫,以及个人力量在时代浪潮下的卑微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