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止是见过啊,这个镯子可是我跟宁王叔一起做的。”
“做的?”沈昊林、沈茶、白萌和影十三同时发出惊呼,“你们两个?”
“可不是嘛,我们两个做的。”宋珏伸手拿起那个手镯,略带感怀的说道,“看看这个镯子,丑成这个样子,哪家金铺会打出这样的镯子来?不怕砸了自己的招牌吗?”
“你俩居然会做镯子?”白萌凑过来看了看,啧啧了两声,“确实是够丑的,也够简单的。不过,你俩为什么会想起来做这个呢?这么丑的手镯,又怎么好意思送给薛伯母的?”
“姨妈过生辰,宁王叔想了好几天,都没想出来到底要送什么。后来我们两个去街上溜达,经过了几个金铺,灵光一闪,突然觉得要是自己打个首饰当作贺礼送给姨妈,是不是特别好?”
“嗯!”沈茶点点头,“倒是个不错的主意,不过,你俩这粗手笨脚的,干得了这么精细的活儿?”
“就是因为粗手笨脚,这个镯子才做的这么烂。”宋珏看看躺在自己手心里的镯子,“这可是花了我们好几天的工夫,都快把金匠气哭了,这才出了一件勉勉强强能看的成品。虽然金匠嫌弃,但姨妈可一点都不嫌弃,有段时间天天戴着,直到她跟着姨夫去了边关。”他看看沈昊林,又看看沈茶,“你们没见过这个?”看到两个人同时摇头,“好端端的,为什么要收起来呢?”
“不止是收了这个镯子,薛伯母所有的首饰都收起来了。”沈茶轻轻叹了口气,“那个时候,边关百姓非常的穷,也有不少穷凶极恶,为了活下去想要铤而走险的。”
“他们敢偷国公府?”
“小珏哥,身在乱世,有什么事不敢做的?横竖都是一死,不如死的轰轰烈烈,好歹这一世没白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