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千一百八十八章 缘分(2 / 4)

苗非好像是想到了什么,所以一拍大腿说道:“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我就觉得你是在实话实说了。”

“是啊,月华就是我的太奶奶奶。”

月明叹了一口气,无奈的说道:“唉,我的太奶奶也算是一位奇女子,因为我们月家的女婿只有入赘这一条路,而我的太奶奶就硬是要不走寻常路,然后就和我太爷爷私奔了,接着他们就跑去其他地方生活了二十多年。。。之后我太奶奶虽然还是回到了月家,但也只是挂一个名字而已,所以我们这一支就可以说是姓月的月家外人。”

这不是司马相如和卓文君的故事吗?

刘星一下子就想到了被称为“赋圣”的司马相如,而关于他最著名的故事就是凤求凰了,也就是他和卓文君的爱情故事。

但是吧,不管是从现代人还是古代人的视角出发,司马相如在当时的做法都很不地道,如果要打一个不太靠谱的比方,那就相当于是一个不骑鬼火的小年轻跑你家吃了个饭,然后就把你的女儿给拐跑了。。。要知道那时的司马相如虽然名气不小,但是多少也有点眼高手低,这也不做,那也不干,所以日子过得比较清贫。

说好听点这就是褒义的恃才傲物,说难听就是恃才傲物的贬义。

而且在这之后的当垆卖酒就做的更不地道了,这多少是有点又当又立的感觉,因为司马相如如果想要和卓文君好好过日子的话,以他们夫妻俩的才华而言能走的路有很多,而且都能让他们过上舒服的日子,结果司马相如却选择了弹幕最多的打法,竟然拉着卓文君开一家露天酒吧!

很显然,明眼人都知道这对夫妻俩这是在向卓文君的父亲,当时的巴蜀巨贾卓王孙逼宫,因为在这次的当垆卖酒事件中最丢人的就是卓王孙了,毕竟司马相如在带着卓文君私奔的时候就已经不要面子了,所以在这个时候也算是死猪不怕开水烫!而卓王孙就不一样了,他在那时的巴蜀地区也算是风云人物,结果现在自己的女儿不仅被一个穷小子给拐走了,还抛头露面的在街头卖酒为生。

打一个非常不恰当的比方,就是某个大火的偶像跑去跳那种你懂的舞,那么她肯定是会陷入到争议之中,但是她背后的公司就没有什么争议了,因为它能收到的就只有无尽的嘲讽了。

所以卓王孙就碍于舆论压力,最后就不得不和自己的女儿和女婿和解了,让他们重新回家过上富裕的生活。

那么问题来了,这个月华是不是拿了司马相如的反转剧本?

不过刘星又仔细想了想,觉得这事情好像有点不对劲,因为月家只收入赘的女婿,所以这对于月华来说可是一件大好事,因此她为什么会反其道而行之呢?这就有点不合理了,难道她是被cpu了?

而且从月明的说法和表情来看,男方的家庭条件应该是不咋样的,毕竟有点能力的家族都不会让自家子弟去当上门女婿,所以刘星还真想不出月华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的选择,让自己的后人都成为了月家的局外人。

看来这又是一个隐藏任务?

“不管怎么说,你们也算是月家人吧,所以月明你们应该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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