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天烛山停车场。
雨水淋在奔驰商务车的车窗上,映出一张模湖的脸。
名叫史密斯的男人注视着突然闯入的奥迪q3,阴翳的眼神深处闪过一丝嗜血。
“洪,有人来了。”
副驾驶上的洪也注意到了山路上的情况。
“史密斯,别着急,先看看车里的人想干什么。”洪看着史密斯跃跃欲试的样子,连忙制止道,“你们的任务是带走目标,不要再横生事端了,引起华国政府的注意,就完了。
“洪,你们华国人都是这么胆小怕事的吗?这荒郊野外的,杀个人算什么?我一时半会儿都不想在这车上呆下去了,早点进去接出目标不好吗?”
“是啊,洪先生,我都等得无聊死了,你说里面情况不明,那咱们直接杀进去不就好了?”一旁的黑人男子也不耐烦道。
“说的不错,虽然无法携带重武器,但是我们八个人八支手枪,也足以应付任何敌人。”头戴中东头巾的大胡子一脸认真道,“在我的家乡,有一位睿智的阿拉伯诗人曾经说过,不学会主动出击的猎手永远捕捉不到沙狐,各位,我们动手吧!”
“洪先生,华国全民禁枪,因此我不认为别墅区域的防卫力量会是我们的对手,充其量也就一些山民制作的简易猎枪,我不明白,你为何如此犹豫?”一位高壮的白人把玩着手中的rgd-5手雷,不解道。
洪看着眼前这帮狂热的雇佣兵,心底闪过一丝冷笑。
一群白痴。
无知者无畏,这些啥都不知道的家伙,又怎会明白轰趴屋内的凶险与恐怖?
组织之所以派出这些人来,正是因为他们啥也不懂,又身具常人所不及的武力,是最完美的工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