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八章 角斗士(1 / 4)

第243章角斗士

温妮莎并非没有沾过鲜血。

可那是猎物与魔物的。

她为了族人能在蒙德城生存下去,不得不成为劳伦斯家族饲养的角斗奴,脚上戴上镣铐,与同为阶下囚的无冤无仇者以命相博。

不知是劳伦斯家族的恶意,让温妮莎初战,便与角斗场的传奇——不败的未冕之王!

他是角斗场一个例外。

角斗场上进行血淋淋厮杀的通常是角斗奴,而这位传奇战士,从他年迈的外表中可以窥见,若非老年投入角斗场这血腥漩涡之中,便是历经百战,留这里多年。

事实上,人们称呼这位传奇战士为角斗士,而非角斗奴,两者一字之差,地位与意义天差地别。

贵族为了彰显自己的仁慈,规定角斗奴只要能够连赢下十二场战斗,便能够获得自由。

可是,真正做到者,寥寥无几。

十二大胜。

每一次的对手,都比上一位强。

每一次的对手,都比上一位了解你的战斗风格。

更何况,十二场战斗中除了台上的决斗,还包括私下里的明枪暗箭。

历史上,赎身者,屈指可数。

十几年前,尚是角斗奴的角斗士,便踏着对手的尸骨,赢得了通向自由的门票。

可角斗奴在最后一场演出结束后,在撼天动地的喝彩中,主人说:

“约定的数量已经达成。你做的非常好,是配得上伟大荣誉的斗士。”

“你是否考虑继续战斗下去呢?”

“以自由之身,为自己的荣耀,为我的荣耀继续表演。伱意下如何?”

角斗奴低头看了眼胸前别起的花朵,那是年幼的主人温柔的予他馈赠。

每场胜利。

主人都不会把他看作卑贱取乐用的奴仆,允许他同席共饮,赠予他量身打造的金杯作酒盏。

这是一种莫大的荣誉。

这是主人对他的温情信物。

同时。

观众们声嘶力竭的为决斗的血腥呐喊、宣泄,为强者的诞生喝彩、狂欢。

而这位角斗奴,又何尝不是呢?

他已经沉醉在这份荣耀之中。

可这份荣耀,究竟是他的,还是主人的?

虚荣仿佛黄金的锁链,私情则是噬骨的绵毒。

英雄为胜利之酒踌躇,却错失了赎身的良机。

于是,角斗奴的回答不言而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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