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来自西海的一种朗姆酒captain-morgan,算不上贵重但是伟大航路里不多见,送人当礼物再好不过了。因为这种酒深受西海水手和海贼们的喜欢,所以也可以叫它‘宾克斯的美酒’。”
“咦?宾克斯的美酒是指这种酒吗?”张达也惊奇道,大多看过海贼王的人想必都对《宾克斯的美酒》这首歌印象深刻,不过宾克斯的美酒到底是指什么酒好像一直没有定论。
“这么说也可以,毕竟那首有名的歌曲和这种就一样,起源就是西海,可以称作水手之歌,也可以称作海贼之歌,它象征着冒险、希望、还有海上男儿的豪迈。”古拉加斯解释道:
歌曲里面唱的所谓宾克斯的美酒并不是指哪一种特定的酒,在大海上,只要是能让水手们欢聚起来、载歌载舞的酒,都可以称作是宾克斯。”
“哦~长见识了。”张达也收下了两瓶酒,一瓶五万贝利,好像很贵又好像不是很贵,估计大部分都是运输成本。
“不,长了见识的是我……”古拉加斯愣愣地看着酒馆里的几个人往里面搬酒箱,手里的钞票都忘记数了。
那个阿尔托莉雅他已经认识了,是酒馆的护卫,搬起三箱酒不足为奇。
那个相对高挑的女孩子据说是新招的服务员,毫不费力地搬着三箱酒也可以接受。
但是那只猫到底怎么回事?以前来的时候只搬一箱都摇摇晃晃了,这次怎么也搬了三箱?
“小哥,你家的猫,真的不用帮忙吗?”古拉加斯问道,虽然已经卖出去了,但是如果那么多好酒在他眼前摔碎他还是会心疼的。
“不用在意,没事的。”张达也看了一眼,汤姆是因为另外两个人都搬了三箱,他觉得自己不能不合群,所以也搬了三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