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就是这几天以来穿越丛林的过程了,五天的时间里,他一路上倒是遇到过几路人,不过都是擦肩而过,没有进行过任何对话。
对了,他曾经在一个小村子边上扎营,还在那里和村民一起吃过一顿晚饭。
“对了,对了。”沈幂想起来了。
当时有一位南下的山河教僧侣过来跟村民讨水,身为信徒的他立刻就毕恭毕敬地把自己的水壶递给了那僧侣。
那僧侣得知他是信徒,便和他说起了最近发生在下河镇的一桩奇事。
说是大主教伊万根据戒条惩罚了一位并非信徒的罪人,为了嘉奖那位把这个罪人带去接受惩罚的人,大主教给了那人一个称号,称为‘戒条之手’。
同时大主教还发布了所谓平行戒条,说是任何把别人带来接受戒条惩罚的人,都可以成为山河教的戒条之手。
而那第一位被称为戒条之手的人,名字正是列风。
虽然沈幂不是下河镇教区的人,但伊万是他非常敬重的一位大主教,在他心目中的地位,仅次于教皇和国王。
既然伊万大主教都如此器重这位戒条之手,那他更应该尊敬列风了。
“没想到这位戒条之手大人是如此的平易近人,竟然还请我吃饭喝酒。”
大概是因为回忆这些事情太亏脑子,过量饮酒导致的疼痛更加剧烈了,沈幂看了下时间,距离天亮还有好几个钟头,还是回去继续睡觉吧。
第二天早上,沈幂感到手上又热又湿的,睁开眼一看,发现昨天那只金毛大狗正在舔他的手指。
那位戒条之手大人坐在桌子旁边,表情看上去十分的凝重,似乎有心事。
列风本来正在回忆那次做的梦,抬头一看沈幂愣在床上,似乎有点儿怕狗,忙呵斥道:“金桃,不得无礼。”
沈幂连忙站了起来,走到列风面前郑重其事地作了个揖,“戒条之手大人,昨天是我有眼不识泰山,居然跟您一起就餐,真是太失礼了。”
列风感觉自己刚才似乎产生了幻觉,抬眼看了沈幂一眼,道:“沈兄,刚才你有听见谁在说话吗?”
沈幂愣了一下,道:“戒条之手大人,刚才是我在说话。”
“戒条……”列风眉头一皱,“你刚才叫我什么?”
“戒条之手大人。”
列风从椅子上站了起来,面露疑惑之色,“你昨天都没这么叫我,怎么睡了一觉之后就知道了这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