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林德伸出手来。
室友低下头,挑剔地打量了他的手掌,干燥、宽厚、洁净,指节匀称,没有常年执笔导致的畸形与茧子,皮肤细腻,毫无瑕疵,完美得近乎非人。
不过是沾染了一点粉笔的白尘,但只是更加亲切,而不显脏。
室友伸手碰触林德手指的前端,并且很快就抽了回去。林德理解他的想法,这家伙的洁癖犯了。强迫症加洁癖,完美。
“别担心,我的手很干净,没有病菌,没有污垢,甚至比你光滑的大脑皮层更洁净明亮。”
室友很是愣了一下,“打扰一下,你刚才说什么?”
林德露出友善微笑,他吃惊地问:“我冒犯到你了吗?我以为辉石魔法师都追求用辉石替代大脑,那样一来,大脑皮层可不就是光滑的吗?”
“我没搞懂……你……你是在夸我还是骂我?”室友不安的双手无处摆放,他急促而无奈地说,“你们这些普通人总喜欢使用赘余的描述方式,让语义变得模棱两可,大大降低交流的效率,我宝贵的时间往往就是这么被浪费的。”
“当然是在夸你。”林德眨眼道。
他这会儿也觉察了室友的性情,典型书呆子,以自我为中心,社交能力低下。这样的人如果有才学的话,会被评价为古怪,如果一无所长,那么就会被认为是傻子。
学院里能戴双贤头罩的法师,那都是真正的专家与达人,双贤教室同时研究辉石魔法的两大道路,可谓通才,势必要付出比专研一个理论领域更多的时间精力,培养周期往往长达二、三十学年。
所以林德的室友,无疑是位古怪的天才。
林德并不讨厌这种人,有时候他也很厌烦社交,当年冬堡学院的学徒私下里也觉得他是个怪胎。那会儿林德根本不想把时间花在除了学习的任何活动上,因为每时每刻都在变强的感觉,实在太美妙了。
肯下功夫钻研学问的人,多多少少有些怪癖,既才高八斗又长袖善舞的人,比保护动物还珍稀。
林德也是变强后,才重新把注意力放在人际交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