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七年,发生了许多事情。
比如年仅十七的王景还,接受教院举荐,成功登上武当山,拜入大岳峰一脉。
比如死而不灭的陆婉珠,游荡凤安山时遇到了一位身材九尺的身影。
此身影虽是高大,却与她一般飘忽,初为阴魂的陆婉珠,只怕对方是一方大邪,急急想要避开。
却不曾想,那道身影将她拦住,得知她的遭遇后,又自称为仙府人家,打算赐她一缕精气,可保阴魂长久不灭,往后或许仍有机会能见上那人一面。
当然,这位大仙也有条件,需她答应三件事。
得此精气,万不可作恶。
得此精气,万不可离开凤安山,待来日,他仍会前来将精气取回。
得此精气,万不可与凡人纠缠,纵然再见那位最牵挂的郎君,也只可远远观之,不得妄动凡心。
”陆婉珠,人鬼殊途。“
犹记得,当初告别时,好心的大仙留下了这句无情的话,令她奉为雷打铁律,不可动摇。
再今日,同一句话,从他的口中再次说出,陆婉珠比起当初,却已是截然不同的两种心境。
当初少女情怀,不过是满心想着只要能再见他一面就好,其他都不重要,然而再回首,如今已是百年身。这百年间,她哪一天不是度日如年?哪一天不是对那个人心心念念?
一个念头积压了百四十年,又岂是那么容易释怀?
“大仙……我只想与他好好相见,就一会儿……就一会儿!然后……我就把精气还与你。”
陆婉珠松开周自然,踉跄着站起,踉跄着倒退几步,与飘渺的东君四目相视。
然而,对方那毫无波澜的眼神,却在沉默地告诉她:“不行。”
她握紧拳头,口中似有磨牙声:“这百年间,我未做过一件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