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好,他就知道这伙抢银行的人根本就没这么简单,他们冲进来大喊的目的就是为了吸引保安开枪,从而引爆门口的炸药,把所有人震晕过去。
至于为什么不是直接炸死,开银行的金库还需要这批人呢!
席勒听到了直升机螺旋桨轰鸣的声音,哥谭警局已经到了。
席勒以最快的速度跨过一片凌乱的大厅,冲进了通向银行的的二楼的楼梯间里,这里没窗,不会被外面的警察看到。
一旦被任何一个警察看到,自己已经缺钱缺到来抢银行的事明天就会传遍整个哥谭。
该死的,被人算计了,席勒在心里叹了口气,这家伙选择在这个时候动手就是为了栽赃给我,到时候他把钱一拿,自己又得去看戈登“不出所料”的表情。
至于这人是谁,首先排除一个错误答案狂笑,他干不了这种技术活,席勒在门口依稀看到的身影,似乎是小丑。
但是现在已经没时间了,席勒只有两个选择,阻止劫匪抢钱或是让劫匪抢完钱赶快跑掉。
别问他为什么不直接走,这家伙既然是冲着他来的,就不可能不留后手,万一戈登在犯罪现场发现什么实质性的证据,自己更说不清。
席勒得承认,在他发现自己缺钱的一瞬间,他的脑子里确实闪过了为数不多的对于法律挑战程度相当有限的那么几个犯罪计划,其中就包括抢银行。
其实只要不伤人,筹备周密的抢银行确实算是以钱为目的的犯罪计划当中投入最小收获最大的,其他所有贩卖违禁品之类的犯罪计划都需要搭建长线的生意网络,太费心费神。
而哪怕是在现在治安已经有了极大进步的哥谭,席勒也有把握搞出一起神不知鬼不觉的银行大劫案,受伤的只有银行家。
戈登知道这一点,动手的这个家伙也知道,所以他故意只是用爆炸吸引视线,而没有直接拿把冲锋枪进来把所有人都突突了,就是为了表现动手的劫匪留有余地这事儿,好把黑锅扣在席勒头上。
而作为罪魁祸首的席勒为什么会在案发的时候出现在银行里,也很简单,他想假扮成一个受害者,这样就能最大程度地洗清自己的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