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一章 地狱厨房游记(2 / 4)

“你会把人的头一口咬掉吗?”

“你希望我这么做吗?”

“不,当然不,你要知道,用餐是有礼仪的,我们不可以这么血腥,那太不文明了,你可以直接钻进他们的头里,然后把大脑吃掉,但是别弄得血淋淋的……”

“好吧,那也行……”

他果然是想一口把头咬掉的!

席勒想,所有的共生体都有一个祖宗,所以他们在某些方面都惊人的相似。

席勒穿好衣服出门,打算在地狱厨房里逛一逛,看看能不能遇到几个抢劫的倒霉蛋。

地狱厨房虽然没有哥谭那么人杰地灵、民风淳朴,但也不差。

席勒刚走到街角的便利店,就看见一个穿着黑色羽绒服、双手揣在口袋里的人走了进去,心灵感应能模糊的感受到他现在的情绪,席勒在这条街的对面盯住他,果然,他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把手枪,指着柜台后的老板。

席勒刚想走过去,他就看见,店老板从柜台下拿出了一把更大的枪,指着那个抢劫犯,那个倒霉的劫匪举起双手缓缓后退,一溜烟的跑出了商店。

好吧,看来他的运气不太好,遇上的第一个抢劫犯就是个笨贼,而且还是个新手,在地狱厨房抢劫,居然敢只拿手枪,这不被打成筛子就怪了。

席勒继续往前走,穿过排水沟的一个小桥,从一家老旧服装店的背面穿过去。

地狱厨房这地方和哥谭有些相似,他们虽然混乱、邪恶,到处都是罪犯,但也有一种迷人的活力和生命力。

在距离席勒诊所所不远的地方,就有一条著名的涂鸦大街,这里所有建筑的风格都是五颜六色的,房子的结构像是用各种各样彩色的集装箱堆叠成的,巷子又窄又小,各式店面也充满了上个世纪3年代的复古风格,就连卖热狗的小摊,那辆热狗车都是铁皮做的棚子,车身上涂满了各种各样夸张的彩色涂鸦。

不得不说,这种色彩斑斓的风格出现在这样的,贫民窟里,仔细想想觉得荒谬,但看上去却又十分和谐,比起哥谭,这里要阳光和活力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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