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60 查明真相(3 / 4)

陈大发长叹一声:“只要不牵扯黄主任,你愿意怎么做都行。”

“爸,您放心!你儿子又不是那种恩将仇报的人。”

说着,陈瑞坐在病床边上,等待父亲吃完早饭。

陈瑞把餐后的垃圾扔到卫生间,向医生办公室走去。

看见李燕在办公室里值班。

陈瑞敲响房门道:“小李医生,你忙吧!”

李燕一看是陈瑞问道:“你有事情?”

陈瑞说道:“小李医生,你看我父亲下周一就要出院了,这个中药我们出院以后还要继续吃吗?”

李燕解释道:“陈大发的中风是肝肾阴虚引起的,要想彻底治好中风的隐患,就要把肾阴补起来,这个是一个长时间的问题,回去之后还要继续服用中药。”

“具体服用什么方子,还要等出院的时候,黄主任给你父亲再诊断后,才能知道。”

陈瑞问道:“那我们是在医院拿药,还是在外面买药?我今天买早餐的时候,正好碰见我爸的同事看病,说市医院的中药房正在检查,让他们在外面买药。”

李燕说道:“我们现在却是在清点中药仓库,估计也就是这几天的事情,具体能不能卖不卖药,周一出现的时候再说。”

李燕也不知道这件事最后该怎么处理,所以不能给陈瑞一个明确的答复。

陈瑞试探地问道:“小李医生,能把我爸的处方单给我看一下,我爸这两天喝的药,怎么比最开始喝的药贵了很多。”

陈瑞过来其实就是来要处方单,想要抓父亲喝的第一服药,就必须拿到第一份的处方单。

李燕也没有多想:“黄主任给你父亲调整的药房,所以稍微贵一些,你想要处方单可以去护士站找护士要,病人的病历在他们那里。”

从法律上来讲,处方单就是属于病人的,而不是属于医院的。

中医科对于处方单都是交给病人以及家属的。

至于为什么很多医院都出现病人无法拿到处方单,或者是完整的处方单。

之所以医院不肯交出处方除了经济利益的考虑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恐怕病人持处方到社会药房购药后万一出事,责任无法说清楚,因为很多病人都将服药后产生不良反应归咎于医生。

当然住院期间外出买药涉嫌违约。

消费者一旦住院,因为住院的一切手续等同于双方约定,在住院这个履约过程中,医院要履行医治责任,病人也要履行接受医治的责任。住院处方成为双方契约的一部分,因而消费者的住院用药不在医院药房购买,则涉嫌形成毁约。

然而,医院如果不给病人处方单,或者隐瞒处方单部分内容就涉嫌违反法例。

医院不给处方的行为涉嫌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相关的法例。

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涉嫌垄断。在目前的医疗体制下,医院仍处于相对优势地位,因而不给处方而强制消费者在医院药房取药可以被看作是利用处方产生垄断的行为,医院因此而形成不当收入,获得不正当收益。

涉嫌违反公平交易条例。病人得到医生的看病服务时,已经支付了费用,医生提供的是一种有偿服务,处方就是一种特殊商品了,其定义不能再是“知识产权”了,其处置权就转移到消费者身上了。而且处方一旦不完整,其功能就可能完全改变了。因此医院不交出完整处方,就涉嫌违反公平交易原则。

最后,就涉嫌侵犯消费者选择权。

所以,病人向医院和医生索要完整的处方单是合规合法,医院和医生不能以任何理由阻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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