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克己和郭建光脑海里闪过矿业局领导电话里说的话,只能忍着气,拿起协议看。
两个人一人一份,另外一份递给了周立国。
周立国一看,心里叫苦不迭:租期五十年。二十块钱一年,以后不准涨价。该土地使用性质由电子厂自行决定,矿区不得干涉。电子厂承诺按时缴纳租金,每年交一次。若电子厂因故无法缴纳租金,允许其推迟至第二年缴纳。用地范围另附图纸和说明。矿区未经电子厂同意不得使用协议内地块,不得收回地块。否则电子厂将追究法律责任。
这不就是等于把地白白送给李文军了吗?
陈克己和郭建光交换了个若有所思的眼神。
若是以前,他们两肯定不会同意签署这种对他们个人来说,只有责任没有半点好处的协议。
可是这一次不同,上面交代了,既然其他人试过了都没办法,就让这个不怕老虎的初生牛犊去干这事。现在矿区和市矿业局的妥协,只是从别人手里拿回地,以后他们才能再想办法从李文军手里把地拿回去。
那就签吧……
陈克己咬紧后牙槽,在三份协议后签字。
李文军淡淡地说:“劳烦陈矿长再按个指印,右手食指就好,按在您的签名上。”他后来见过太多人耍无赖,不想认账,就说签名是对方伪造的。
盖了指印,就没话说了。连笔记鉴定都省了。
“妈的,当我是犯人嘛,还盖什么指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