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这些城里人来说,来这里游玩,风景好吃得好也就算了。
遇到打猎的居然还能分到猎物的肉。
既惊喜又觉得新奇。
很多人上学都没领过奖,现在啥也没做,就能分到肉。
还是人家刚打的猎物。
这种感觉真是太棒了……
于是一个个兴高采烈的,叽叽喳喳的跟个孩子似的。
连那些中年汉子也都高兴得脸庞发红,给陈凌他们递烟啥的,场面热乎的不得了。
纷纷说以后只要有时间就还要过来玩。
这次说的就带上了真情实意了。
毕竟除了陈凌家的农庄外,村里的东西还是相当便宜的。
物价便宜,住得舒服,玩得开心,怎么能让人不喜欢呢。
路远点就远点,也无所谓的。
当晚,农庄大门外灯火通明,陈凌就在这儿摆着几张大门板拼成的桌子当成肉案板,跟大家伙分肉。
今天的猎物大多是两头老虎打到的。
而老虎现在明面上又是跟着他,是他养的。
那今天自然还是他来当‘头铳’,也就是他自己分的猎物最多,也享有分配权。
村民们很高兴。
但还是没有这群城里人的情绪高涨,一个个人头攒动着,在肉案前围得严严实实,不停地说着话,对那些开膛破肚的野猪和梅花鹿指指点点。
有很多人确实没见过野猪,也没见过梅花鹿,更没有这么近距离的接触过,就特别好奇。
还有些人也分不清这些猎物身上哪个地方肉比较好,看着野猪脑袋那么大,鹿脑袋的角那么漂亮,就凭着好玩的心态,让陈凌把脑袋分给它们。
也有的见识过野猪王的獠牙,就追问陈凌这些猪咋没獠牙呢,他们是想要獠牙收藏的。
但不管如何。
每当陈凌给他们分到肉的时候,他们是最高兴的,一个个就像是排着队领奖的小学生似的。
那股子兴奋劲就别提了。
最后一帮子人热热闹闹的折腾到了晚上九点多才散去。
有独自一人的,有夫妻俩的,也有一家好几口的,各自学着村民那样,把肉用草茎捆上,拎得高高的,喜气洋洋的就回家去了。
看那高兴的样子,晚上恨不得抱着肉睡一样。
不过他们高兴过后,还是得面对现实,因为这些肉是没办法完好的带回去的。
那没办法了,只能吃掉或者把肉留在居住的村民家里了。
也有舍不得的,觉得第一次分到猎物的肉,感觉很新鲜,有特殊的纪念意义。
更多的人就选择吃掉。
所以第二天早上,村里早早的就飘出了肉香,各家各户都在用大锅炖肉。
陈凌一分肉,省了这些人一天的伙食费了。
当陈凌父子俩从县城骑着马,带着两头老虎回村里来的时候。
好多人还拦住他,让他待会儿尝尝出锅的鹿肉和野猪肉。
说实在的,按陈凌的挑剔,这些猎物的肉除了那些半大的野猪,别的就没啥可吃的,全是喂老虎的。
梅花鹿多是老鹿了。
野猪呢也有一半是母猪。
这样猎物的肉就需要炖很长时间,还不一定炖得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