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山前的两天,陈凌就把洞天之中,茅屋四周种植的黄瓜、茄子、西红柿、豆角之类的蔬菜摘了下来,堆在了茅屋里。植株连根刨掉,连带着用铁丝搭的架子也拆掉了。反正这些蔬菜只是自己人吃的,并不准备去卖钱,以后就即吃即种,什么时候想吃,进来随时种一些就行。
不然茅屋前后长得全是这些东西,雅观不雅观倒是其次,关键是太占地方了。山里‘宝贝’多的是,要给这些腾出来空间。
像今天下午走的这片区域,就很少有人来。常见的药材和野果非常之多,漂亮的野花遍地都是。
陈凌现在瞄上的,是几株兰花,一眼看过去,倒是并没有给人多惊艳的感觉,但是特别香,就生长在溪流旁的岩石上。叶片肥厚,花瓣圆润丰满,呈现细密斑点状的浅红色,且花瓣的边缘之上有金黄的外缘。
走近之后,香味更加浓郁,浓香中带着一股甜美,芳香四溢。
小心翼翼的拔下来一株,将其收入洞天之中,陈凌正想换下一处地方,转眼间又发现几棵野枣树,野枣子是很常见的,田野沟边都有,但是这几棵不太一样。
是他儿时记忆中比较深刻的一种野枣树,本地人称凤眼儿,果子极小,但口感却相当好,每颗树往往长得不大,结果也少得很,有的小树一年下来,只长五六颗枣子,还常被鸟雀祸害个精光。
他们小时候即使是心里勤惦记着,也鲜少能吃到嘴里。
大人们也爱吃,当然有人试着种植过,但味道差远了。
渐渐地,现在外面已经见不到这种凤眼儿野枣了,只有人迹罕至的深山才有生长。
野果之所以被称为野果,就是经不起大面积种植。不是果子小,就是成果困难,还有许多野果子口感酸涩,无法入口。不过陈凌不怕这些,既然遇到了,就收进洞天里了。
“扑哧!”
“汪汪汪……”
黑娃忽的打了喷嚏,用力的甩了甩大脑袋,发出一阵气急败坏的叫声。
太阳落山了,水边蚊子成群,两只狗都不堪其扰。
小金也烦躁的哼唧起来。
它们两个遇到狼也不怂,但对于这些蚊虫就无可奈何了。
陈凌也没有办法,挥着袖子帮忙驱赶了一番,说道:“走,再挖棵小树,咱们就回去了。”
梅兰竹菊,怎么也得凑齐了。
不过要挖的这棵树不是这些里边的,就是一棵野樱桃的树苗,距离也不远,陈凌很快就刨掉收进了洞天之中,旁边还有几棵大树,枝杈上一簇簇缀满了红通通的小樱桃,看在眼里,煞是喜人,陈凌撸了几串下来,抹干净上面的毛,分给两只狗一些,一人两狗,边走边吃。
樱桃,还有之前移栽的野葡萄。
他打算出了山,酿点果酒的,野果树先在洞天培养一阵子。
到时候什么樱桃、野葡萄、羊奶奶之类的,分门别类的,每样酿一大缸出来,等陪着媳妇回娘家的时候,给老丈人带一些。
尝尝美酒的滋味,也让二老养养身子骨。
往落脚地走着,陈凌也在顺便大量的寻找枯枝,这地方不知道多少年没人光顾了,枯枝败叶摞了厚厚一层,轻轻松松就能捡到一堆。全部将其折断成一米左右的长短,然后拔一些野草,简单的搓拧上几圈,缠绕着在一块,打成捆,就这样背着两捆子干柴走回去。
山里的野草长得都很茂盛,且韧性很强,是非常结实的,几根并在一起,搓拧几下就能当成绳子来用。
往回走着,离溪边远了,蚊虫渐渐变少。
两只狗也活络起来,有样学样的,帮着陈凌捡柴。
不过它们是小孩子心性,比较贪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