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天晴了,去看看有没有野牲口的肉可捡?”
“走走走,捡肉去。”
众人立时精神振奋起来。
昨天吃的东西不算少,早晨并不饿,就收拾好东西,由刘广利和王立献打头,按着豺狗子的踪迹追了过去。
不多时。
众人就下了磨盘岭。
豺狗子的踪迹越来越明显,直到最后消失不见。
“狗日的,奇怪了,它们这是跑哪儿去了?”
刘广利黑着一张马脸,嘀咕道。
随后让猎狗去闻,也没什么收获。
“狗也闻不到,别是跳过河去了吧,这可就难追了……”
“广利叔,不用急。”
王立献冲他一笑,然后对着陈凌点头示意:“富贵,快让广利叔看看咱们村狗王的能耐。”
“哈哈,啥狗王不狗王的……”
陈凌也跟着笑起来,吹了个口哨,带着黑娃、小金去闻了闻豺狗子的脚印。
果然,也就旁边人说话的工夫,两只狗就立马锁定了气味。
小跑着向磨盘岭的西北方向而去。
“这就找到骚了?”
刘广利快速的眨了两下眼睛,有点不敢相信。
找骚也是跑山的黑话,就是猎狗嗅到猎物气味,能一路追过去,就叫找上骚了。
训练、调教猎狗。
一般就是从找骚开始。
金门村的猎狗从小就训练找骚,为此祸害很多家鸡鸭,但进了山找猎物那确实是实打实的厉害。
刘广利是真不信,他们村里养出来的猎狗,比不上这没训过的狗。
他这样的老猎户是很固执的。
他们更相信自己的直觉和经验。
“广利叔你不信,就跟过来看看啊。”
陈大志笑眯眯的道,然后转身带着狗跟在陈凌后面。
“跟就跟,走,咱们也去,见识见识他这狗到底是不是虎头黄……”
众人就这样跟在陈凌家两只狗后面走了一段路,果然就遇到一处河谷,绕过河谷上去是一个陡坡,过了陡坡,穿过一大片竹林,是一条爪子形状的山脉,名叫鹰爪岭。
到了这里,沿着山脊往上走了不远。
果然在这处向阳的山坡上发现了豺狗子的踪迹,豺狗子的脚印和狗爪子很像,但是常在山里生活,跑动的方式不一样,步间距比狗要小一些。
“好家伙,这里还真有有尿骚味,还有扒狗子的毛……”
刘广利弯腰从一棵树的枯皮上拈起来几根暗红色的兽毛,举给大伙儿看。
然后以非常惊叹的目光看向陈凌身边的两只大狗:“真是好厉害的狗,隔这么远就能找到骚,就这本事,已经比虎头黄厉害了。”